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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9版)

  

  (上接C9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采取现金、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况下,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股权或者购买设备、土地房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40%。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特殊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

  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将留存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并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7)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如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董事会未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大会提交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预计收益情况,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

  (8)公司利润分配的调整机制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或调整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但公司应保证现行及未来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计划不得违反以下原则:即在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20%。

  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应当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发行人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公司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经公司2022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3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333,33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39,445.82万元,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人民币202,668.7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开展;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后续投入。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金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仍存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或通过银行借款予以解决。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接受保荐机构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将以上述制度为基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突破公司产能瓶颈,提升发展过程的稳健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汽车冲压零部件的原有产能已经不能充分满足公司相关业务未来的发展需要,产能的瓶颈已经成为制约公司该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的相关产能已经基本达到饱和状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扩张其在冲压零部件业务的产能,增强市场开发及业务拓展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行业知名度。同时,公司通过募集资金来实施流动资金项目,将有效缓解公司产能快速增长过程中的资金压力,以保障公司业务健康稳定的发展。

  2、补足公司创新势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随着汽车行业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生产企业不断增多,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在这一背景下,增加产品多样性,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已成为了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深化本公司汽车冲压件的自动化进程,丰富公司产品品类,加强产品质量管控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体系,提升生产技术,从而有力地支持促进发行人业务创新能力,满足客户日益发展的需求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升公司治理的完备性

  发行人将以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为契机,拓宽融资渠道并进一步完善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上市后可通过多元化的资本市场运作,合理扩大企业规模,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同时,公开发行上市后,发行人定期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将有利于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加强经营管理,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为汽车行业的转型发展提供保障

  近年来,世界主要汽车大国纷纷加强战略谋划、强化政策支持,跨国汽车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产业布局,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引擎。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2015年以来产销量、保有量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政策中指出“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未来,随着政策的持续推进,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公司通过本项目建设,利用现有厂房,扩大冲压件产品生产规模,为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2、公司具备成熟的生产能力

  公司始终把产品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理念,建立了全方位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了自动冲压设备、送料机、蓝光检测机等先进设备,确保产品从下料、拉延、修边冲孔、焊接等全流程控制,致力于产品质量零缺陷。同时产品通过了国际汽车工作组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通过了上汽通用BIQS、上汽大众Formel-Q等客户的质量过程审核,良好的产品质量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市场订单。目前公司已经积累了一批优质的汽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客户,其中整车制造商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特斯拉、理想汽车、蔚来汽车等;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新朋股份、上海同舟、上海安莱德、华域汽车、汇众汽车等。

  3、充分发挥公司良好的技术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坚持研发设计投入,引进行业技术人才,完善研发创新平台,建立了技术研发中心。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注重优秀人才与研发团队的建设,在汽车冲压零部件及相关模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核心技术成果,并培养了一支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技术团队。公司已形成从前期工艺流程设计分析、冲压工艺模拟分析到后期的模具设计制造的完整技术工艺。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具备较强的同步设计开发能力和试验检测能力,能够快速响应下游客户需求,开发安全可靠、质量稳定的新型产品,有效挖掘现有客户需求的同时吸引潜在客户,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宏观及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冲压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销售,产品均为主机厂的汽车配套零部件,所以经营情况与整个汽车市场发展走势息息相关。《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确培育以私人消费为主体的汽车市场、改善汽车使用环境、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及汽车市场需求更加依赖于消费者市场需求。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汽车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的风险随之变大。

  宏观经济走势的不确定性为公司未来发展带来风险,宏观经济运行的下行趋势可能导致居民实际收入及支配收入等指标增速不及预期,导致私人消费者购车意愿降低,影响整体汽车市场的销量,进一步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2、汽车行业政策风险

  汽车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稳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此,近年来,国家持续出台了包括《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多项利好政策以扶持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

  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受益于国家关于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鼓励发展政策。但未来如果因汽车产业政策发生调整,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3、市场竞争及业务替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完全竞争市场,同时面对本土企业与外资企业的竞争。公司赖以生存的核心竞争力是不断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以保持高水准的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但公司的发展扩张必然带来新的竞争,如果公司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研发能力下降导致公司产品无法紧跟市场趋势、满足主机厂客户需求,公司竞争力会被不断削弱,公司业务也会存在被其他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

  4、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石油资源日益匮乏,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全球各个国家的共识。为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2020年4月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并明确补贴退坡幅度,稳定市场预期;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为顺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变革和机遇,公司近年来大力推动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新能源汽车的客户市场,并已与特斯拉、理想汽车、蔚来汽车、零跑汽车、华人运通等主要新能源汽车厂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如果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程度不及预期或公司未能维持并不断开拓新能源整车厂商客户,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5、受整车制造行业发展状况影响的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为整车厂商,公司的市场需求与下游整车制造行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整车制造涉及众多不同工艺,整车制造商通常将除核心零部件之外的其他零部件外发给配套企业开发、制造。在整车制造商成熟的供应体系下,整车商与零部件生产企业之间已形成专业化的分工与协作。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集团等均已在国内形成了完善的供应体系,其一级配套商除公司以外还包括华达科技、金鸿顺、联明股份等已在国内上市公司以及其他未上市公司。所以如果下游整车制造行业的发展不理想,会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售,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6、客户新车型开发带来的风险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整车厂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吸引消费需求,汽车整车厂的车型更新频率不断加快,单个车型的市场周期呈现缩短的趋势,单个车型的销量亦呈现下降趋势。公司对主要客户拟推新车型会进行大量前期投资(如模具、设备等),若整车厂拟推新车型未能合理预计市场需求的变动、未能取得预期销量,或新车型产品开发周期大幅高于计划时间而延迟推出,则公司可能面对前期投资难以收回、车型销售量低于预期、投资周期被迫拖长等情形,导致收益不能达到预期而出现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7、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球范围内多家汽车整车厂和零部件企业都出现停工停产的情形,导致2020年全球汽车市场表现整体较为低迷。2022 年 3 月以来,上海等人流密集的大城市出现较多病例,基于疫情防控下的阶段性封闭管理要求,发行人部分采购、生产及销售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截至目前,虽然国内新冠疫情总体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新冠疫情的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尚不明朗。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高及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前五大销售客户占比分别为87.35%、79.24%、76.69%和80.79%,公司客户较为集中。公司客户主要为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特斯拉等大客户,由于汽车生产的复杂性和流水线作业要求,各主机厂为了维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都会建立自身的供应商体系,对于配套供应商进行认证。零部件供应商要进入主机厂的配套体系往往需要较长的周期和较高的成本。因此主机厂与零部件供应商合作关系一旦确立,便形成了长期合作的战略格局。该模式保证了主机厂汽车零部件的稳定生产的同时,必然导致了上游零部件供应商客户的相对集中度。整车制造商一旦确定某款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通常会采用“一品一点”的供货模式,即同款车型的同一零部件仅会选择一家供应商,因此汽车零部件需求方与其确定的零部件供应商有着较高的粘性。

  经过多年在零部件行业的发展积累,公司凭借高质量的产品与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集团、特斯拉、理想汽车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不可避免地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和一定的大客户依赖的风险。如果公司未来与该等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且公司无法有效开拓其他客户或现有客户需求受国家相关行业政策变化影响大幅下降,则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和一定的大客户依赖性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价格年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冲压零部件及模具,属于非标准定制产品。公司一般根据产品成本及销量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汽车整车在其产品生命周期中一般采取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即新款汽车上市时定价较高,以后逐年降低。因此,部分整车厂在进行零部件采购时,也会根据其整车定价情况要求零部件企业逐年适当下调供货价格。同时,随着国外进口车关税的下调以及国内市场向外资全面开放,将进一步加剧汽车市场的价格竞争。

  报告期各期,公司汽车零部件产品中的年降产品对当期收入的影响分别为2,641.05万元、2,884.65万元、3,720.65万元和1,936.49万元,年降产品的年降金额对收入的影响分别为1.74%、1.82%、1.44%和1.5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年降产品收入金额/(1-年降比例)-年降产品收入金额;②=本年报表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③=①/②

  如果公司不能够做好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和成本管理,积极拓展新客户和新车型,将面临产品平均售价下降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车用钢材、铝材,主要为冷轧钢、镀锌钢、铝板材等卷料或者板料,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高,公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虽然公司通过建立产品价格调整机制、提高原材料利用率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原材料波动对公司利润水平的影响,但近年来,国内国际钢材价格和铝材价格受市场供求变动影响波动幅度普遍较大,如果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升,将会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04%、18.47%、19.63%和18.59%,公司目前毛利率相对较高,其核心竞争力在于不断提高研发能力以及维持高质量的产品,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取得较多新车型订单、产品结构发生不利变动(如高毛利率产品占比下降)、新的生产基地投产后不能很快形成一定销售规模或原材料价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三)管理风险

  1、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整体规模都将有所提升,涵盖采购、生产、销售等所有流程。随之生产和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对公司的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内部控制等各方面均提出更高要求。倘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以及充实相关高素质人力资源以适应公司未来的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管理风险。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冲压零部件及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销售,其中模具开发对产品开发人员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人才的培养需要较长的学习和实践周期来使开发人员具备板材冲压分离、模具设计有关的知识和技能,对汽车、发动机、冲压机械和焊接设备等行业相关知识有充分的理解。技术人才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价值,为防止人才的流失,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薪酬激励体系。

  汽车零部件行业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公司的人才培养的可持续性面临风险,以及竞争环境的不确定性均会造成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一旦出现人才流失就会对公司技术研发和产品提升带来不利影响。

  3、高素质技术工人短缺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的行业,除了需要较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人员之外,也高度依赖熟练的一线生产工人。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变革以及教育体系的变革,高素质生产工人短缺已成为影响制造业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一线工人的培训和上岗需要较长的前期投入和时间周期,拥有竞争力的一线工人团队是维持公司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日益变革的教育体系增加了未来高素质工人稀缺性的风险,为公司维持有竞争力的生产团队带来了挑战。

  4、外协和外购件管理风险

  由于生产环节相对较多,公司将冲压零部件和冲压模具的部分工艺环节采取外协生产。外协模式符合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特征和生产要求,但如果因为供应商操作不当或公司外协加工管理疏漏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延期交付,可能会造成质量索赔、款项回收推迟等经济损失,有损公司的声誉和形象。此外,公司会权衡自身优势和产能,将部分影响生产效率、自产不经济、加工工艺难度较低的小型非关键零部件产品,选择通过外部直接采购,公司会严格筛选供应商以保证高质量的产品从而维持市场竞争力,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未来不排除公司产品出现因外购件质量或供应商生产问题导致的产品质量或产品供应不及时,造成质量索赔、款项回收推迟等经济损失,从而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财务风险

  1、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业绩主要受到主要客户(主机厂)销售情况和原材料价格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25,861.84万元、19,200.73万元、38,555.34万元和18,408.70万元。

  随着竞争的加剧,受到客户所产车型的销售情况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波动的风险。若公司所处汽车行业未来增速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700.53万元、28,612.49万元、43,353.26万元和51,346.71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9.39%、26.18%、28.58%和34.33%。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存货余额将相应增加。高规模的存货余额将占用公司较多流动资金,公司如果不能在采购、生产和销售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紧密衔接,不能有效进行存货管理,将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能力下降,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存货可能发生存货跌价损失,将对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8,254.00万元、58,427.22万元、84,591.45万元和67,368.79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9.41%、53.47%、55.77%和45.04%。公司主要客户为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集团和特斯拉等知名整车厂商,信誉良好,货款回收较为及时,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但如果公司客户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坏账损失。

  4、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顺利实施,公司净资产将大幅提升,由于募投项目从建设、投产、达到设计产能需要一定的实施周期,而募投项目的实施也将使得公司未来的折旧、摊销费用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因此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短期下降的风险。

  5、资产抵押的风险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所抵押的土地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904.87万元和8,757.18万元,占公司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17.94%和10.73%,上述用于抵押的资产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必须的土地和房屋。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归还银行借款,上述资产可能面临被银行处置的风险,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3,743.62万元、29,288.60万元、20,673.37万元和23,203.3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30.48%、152.54%、53.62%和126.0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与当期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最近一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降,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出增加,同时产品销售和回款相对于采购存在滞后性。随着公司规模的进一步扩大,未来若无法及时获得持续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公司营运资金将面临一定压力,从而可能对公司偿债能力、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是根据自身战略规划,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并通过详尽严格的可行性论证后具有的较强的可操作性。但仍然无法排除未来项目收益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市场变化带来的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存在以下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的实施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项目实施后公司的折旧、摊销费用也会有较大幅度上升。如果项目建成后汽车产业政策、行业市场环境、技术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全部消化,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下降。

  2、募集资金投资的经营和管理风险

  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和规模的扩张会增加管理跨度与半径,增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难度。如果公司管理水平不能满足资产、业务规模扩大对内部控制、产品技术监督、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提出的要求,公司的运行效率将会降低,从而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给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产后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12,295.94万元。如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不能实现,则公司短期内存在因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六)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昆山达亚于2019年12月5日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限三年)将于2022年12月到期。依据法律法规,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2022年1-6月昆山达亚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昆山达亚已经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复审,已经江苏省认定机构办公室评审通过且完成公示,尚待取得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预计能够顺利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如果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昆山达亚无法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则昆山达亚2022年及以后年度将面临所得税税率提高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以后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七)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曹达龙,其直接持有公司63.21%的股权。一致行动人为邓丽琴、蒋建强、曹武、曹燕霞、邓竹君,邓丽琴直接持有公司31.13%的股权、蒋建强直接持有公司1.46%的股权、曹武直接持有公司0.97%的股权、曹燕霞直接持有公司0.68%的股权、邓竹君直接持有公司0.68%的股权。曹达龙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98.13%的股权。

  虽然公司已建立一整套公司治理制度,避免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在公司的股权优势及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但若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个人影响力或其他方式对公司重要决策实施不当控制,做出不利公司的决定,则可能会影响公司业务经营并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

  (八)股市风险

  公司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后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其中除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基本因素之外,还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公司股票前,不但应了解本节所列明的与公司相关的各项风险,还应当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风险。

  (九)其他风险

  可能严重种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的其他因素:自然灾害,在生产经营当中,即使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应急预案。若发生洪水、地震、火灾、疫情等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仍然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二、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销售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为框架协议,协议约定框架条款,具体采购的型号、数量和金额以订单内容为准。公司最近一期同上述客户年度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半年度交易金额在2,500万元以上)。

  (二)原材料采购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原材料采购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注1: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按月签订采购订单,具体采购的型号、数量和金额以订单内容为准。公司最近一期同上述供应商年度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半年度交易金额在2,500万元以上)。

  (三)设备采购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且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设备采购合同如下:

  (四)借款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且金额大于1,00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五)汇票承兑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且金额大于1,000.00万元汇票承兑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六)授信合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授信合同如下:

  三、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除子公司外的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四、其他重大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共有1项,具体情况如下:

  昆山达亚与上海蓥石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蓥石”)分别签署了订单号为4600000460、4600000461的《模具采购订单》,约定昆山达亚向上海蓥石供应汽车零部件模具,订单金额总计10,168,470元(含税),订单有效期为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30日;后昆山达亚在订单有效期内完成模具制作并要求上海蓥石验收时,上海蓥石以内部调整、项目变更、需经管理层确认等理由一再拖延项目验收,并拒绝向昆山达亚支付相应款项。据此,昆山达亚就前述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于2020年5月19日作出[2020]中国贸仲京(沪)裁字第0127号《裁决书》,裁定:1)上海蓥石向昆山达亚支付订单余款8,686,080元;2)上海蓥石向昆山达亚支付以8,686,080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3)仲裁费为111,074元,全部由上海蓥石承担。根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2020)沪03破142号《民事裁定书》,上海蓥石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海蓥石管理人已于2020年8月7日向昆山达亚发出[2020]沪蓥石破管字第01-21号《债权申报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函》,昆山达亚已及时申报债权。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上述案件仍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截至2018年末,昆山达亚已收到上海蓥石支付的上述订单款项1,263,000元,上述模具项目累计已发生成本7,376,916.75元,差额6,113,916.75元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二)关联人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刑事起诉及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报告期内公司共受到2起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31日,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于2020年12月31日向宁波达世出具甬资规处字(2020)杭第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宁波达世存在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将厂房改建为办公楼的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责令宁波达世补办办公楼违章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处以罚款10万元。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于2021年3月12日出具的《确认函》,确认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9年10月10日,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向上海多利出具苏沿江二运罚字[2019]001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上海多利名下货车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审验,违反了《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海多利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付款凭证等文件资料及其说明,上述行政处罚发生后,涉事驾驶员已足额缴纳罚款,上海多利及时对名下货车参加年审情况进行了复核并积极补办年度审验手续。因上述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金额较小,未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且上海多利已就违法行为进行了积极整改。上海多利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除上述行政处罚外,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受到其他刑事起诉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东路109号

  电话:0512-82696685

  传真:0512-82606629

  联系人:张叶平

  (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6楼

  联系人:李懿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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