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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7版)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9版)

  

  (上接C7版)

  上述房屋/土地租赁的背景为:上海达亚承租上海临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房屋用于新建生产基地;除此之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承租房屋用作员工宿舍。

  (二)无形资产

  1、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共计2项。具体情况如下:

  2、专利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共计133项,具体情况如下: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5项,具体情况如下:

  4、土地使用权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共拥有12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请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起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2、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达龙及其一致行动人邓丽琴、蒋建强、曹燕霞、曹武、邓竹君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或/及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产品或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或/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二)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采购零部件、五金件、模具、食品等商品,以及向关联方采购酒店餐饮及住宿等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交易金额及其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是10,448.98万元、12,858.08万元、14,584.37万元和6,049.25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05%、9.94%、6.98%和5.73%,总体占比呈下降趋势。

  1)采购零部件

  整车制造商一旦确定某款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通常会采用“一品一点”的供货模式,即同款型号的零部件只有一个供应商。上述因素导致了汽车零部件需求方对于与之配套的零部件供应商有着较高的粘性。公司一旦取得订单,便需以有限的生产资源满足客户大批量稳定供货的需求。由于公司冲压件产能有限,部分影响生产效率、自产不经济、加工工艺难度较低的小型非关键零部件产品,公司选择工艺技术达标、产品质量稳定的供应商直接采购。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地处江苏无锡,能够快速响应长三角地区主机厂及时交货的需求,且产品质量稳定,公司通过询比议价程序对供应商的方案及报价进行比选,上述三家企业分别于2007-2010年期间陆续成为公司的合格零部件供应商。由于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的设计、开发到正式生产需要一定时间,公司为保证销售至下游客户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通常在产品定点后与零部件供应商均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与上述三家零部件供应商的采购交易持续发生,符合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和非关联方零部件供应商采取一致的定价政策,交易价格公允。

  2)其他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类的其他关联交易主要如下:①公司分别向常州市武进太湖金属构件有限公司和无锡晓信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采购五金件和钢板类模具,系日常经营中因偶发性需求导致的零星采购,采购金额较小;②公司向安徽滁州多利食品有限公司和绩溪多利养殖有限公司采购食品及农产品,系用于员工福利的发放;③公司向绩溪县多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酒店餐饮及住宿等服务,系用于组织员工的培训、团建及业务接待。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采购金额整体较小,且交易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影响较小。

  (2)销售商品

  为了提升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管控,公司会选择代为采购部分钢材等原材料销售至零部件供应商,其中包括无锡华尔众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无锡邦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无锡晓诚精工制造有限公司这三家比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的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原材料等的交易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上表中代采原材料销售金额为总额法核算的数字

  公司对代采原材料按照净额法核算,公司代采原材料的销售价格一般按采购价格加上少量代采费用确定,报告期各期发生的向关联方销售代采原材料按净额法核算的金额分别为30.95万元、120.51万元、67.05万元和10.67万元,因此,报告期各期公司关联销售涉及金额分别为86.73万元、227.69万元、317.73万元和183.3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6%、0.14%、0.12%和0.14%,对公司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关联方租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安徽滁州多利食品有限公司出租厂房确认租赁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出租方向关联方安徽滁州多利食品有限公司出租部分厂房,租金按每平米8元/月(含税)计算,租期三年。自2021年起,公司与安徽滁州多利食品有限公司就此关联租赁事项每年按照上述租金单价重新签订租赁协议,该合同已于2021年6月30日提前终止,多利科技后续不再向多利食品提供租赁服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租赁单价参考市场平均水平,符合市场惯例,定价公允。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资产重组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公司自2018年以来,对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股权收购,增资等方式进行了资产重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杨阿凤为实际控制人曹达龙的配偶,杨磊、吴灏分别为杨阿凤之侄子和侄女婿,杨磊、吴灏、杨阿凤系代曹达龙、邓丽琴持有长沙达亚持有67%和33%股权。

  关于上述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资产重组情况”之“(二)资产重组具体过程”。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担保主要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为发行人及时、顺利获得银行贷款提供了便利,有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3)关联方资金拆借

  1) 公司向关联方借入资金

  单位:万元

  报告期以前,为快速满足生产经营及产能扩张的资金需求,公司选择向大股东曹达龙和邓丽琴借款,并参照市场利率支付资金使用费。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股东借款本金。截至2019年末,公司已归还上述股东借款的全部本金。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归还上述股东借款的全部利息。

  2) 公司向关联方借出资金

  单位:万元

  2017年度,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昆山焦点激光制辊有限公司借出资金100万元用于短期周转的情形。截至2019年底,昆山焦点激光制辊有限公司已将借款本金还清,剩余的所欠借款均为应计利息。截至2021年6月30日,昆山焦点激光制辊有限公司已将所欠借款利息向发行人偿还完毕。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内部治理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核,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和价格公允性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下转C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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