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29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股权的预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鑫证券”)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华鑫基金”)36%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2021年5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年4月21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股权的议案》。
2023年2月3日,公司从中国证监会官网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摩根华鑫基金作出《关于核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4号),具体内容如下: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受让深圳市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申请报告》(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2021]08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成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Morgan Stanley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依法受让你公司12,75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51%)无异议。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基金业务数据及投资者个人信息跨境流动的合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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