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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3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孙任靖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明确质押额度等。

  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质押物

  本公告所称质押物为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三、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与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质押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小额票据用于对外支付货款。

  五、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票据到期后,应收票据托收资金将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而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略有影响。

  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此项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保证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利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进行质押,开具总金额不大于质押票据金额的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以大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开具小额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三)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有的表决权票数100%。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前提下,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以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决策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

  (四)现金管理投资类型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预计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如有关联关系,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自有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五、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3938          证券简称:三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境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防范并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及涉及货币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涉及外币币种为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二)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授权及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跨境业务为基础,但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二)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三)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三)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公司财务部将持续关注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审计部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流程、操作流程。本次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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