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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2月6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剑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为加快公司向光伏产业战略转型,增强公司光伏业务核心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棒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苏州思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关联董事陈剑嵩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及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同时登载于2023年2月7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加快落实公司“无缝服装+光伏”双主业的战略转型目标,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与优化。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时登载于2023年2月7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计划,结合当前资金结余、未来融资计划和原有现金管理额度3亿元即将全额使用等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现金管理额度从3亿元增加至5亿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同时登载于2023年2月7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光伏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董事郑维先生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同时登载于2023年2月7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董事郑维先生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意见同时登载于2023年2月7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和/或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可以行权;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7) 授权董事会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管理;

  (8) 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 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 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郑维先生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14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3年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正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产业链延伸布局考虑,通过积极探索战略合作、对外投资等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光伏产业的战略布局,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原审批不超过3亿元现金管理额度增加至不超过5亿元现金管理额度。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光伏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 为加快公司向光伏产业战略转型,增强公司光伏业务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棒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棒杰”)拟与苏州思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思成”)共同投资设立苏州青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苏州棒杰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出资比例60%,苏州思成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出资比例40%。

  (二) 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董事长陈剑嵩先生持有苏州思成99%股权,苏州思成为陈剑嵩先生实际控制之企业。因此,苏州思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三) 审批程序:2023年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相应手续及签署相关协议等后续事宜。关联董事陈剑嵩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  苏州棒杰

  名称:苏州棒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C0PM9H1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剑嵩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思安街99号鑫能商务广场1幢101室-290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 苏州思成

  名称:苏州思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0R3LL1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剑嵩

  成立日期:2020年1月6日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88号丰隆城市生活广场3幢2219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陈剑嵩先生99%、陈根娣女士1%

  三、 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青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及咨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合资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宜,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形式出资,根据各方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 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苏州棒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苏州思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 主要内容:

  1. 公司名称:苏州青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2. 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合资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甲方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3,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60%,乙方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2,000万元,占出资比例的40%。

  各方对合资公司的出资进度安排:具体出资时间及金额应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同时进行出资。届时,合资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内容向各方发送书面出资缴纳通知书,通知书中记载出资金额、出资期限、收取出资款项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各方按照通知书要求进行出资缴纳。

  3. 合资公司的公司治理

  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其中,执行董事由甲方提名,执行董事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职权范围、议事规则等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合资公司的《章程》中进行规定。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由甲方提名,并经合资公司的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具体职权范围等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合资公司的《章程》中进行规定。

  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甲方提名,并由合资公司的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总经理的职权范围及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等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在合资公司的《章程》中进行规定。

  各方享有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参与合资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

  4. 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声明或保证,均应赔偿因该等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合资公司出资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各方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在合资公司设立及运作过程中,故意侵害合资公司利益的,应向本协议其他各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构成前款违约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协议其他各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本协议终止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5.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经各方有权审议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 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产业链延伸布局考虑,通过积极探索战略合作、对外投资等模式,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光伏产业的战略布局,推动公司战略转型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出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与上述关联人发生过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 事前认可意见

  1、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符合战略转型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光伏业务进一步发展。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已经我们事先认可,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陈剑嵩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光伏业务进一步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 风险提示

  (一) 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能否通过相关核准以及最终通过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合资公司设立后,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竞争格局、技术更迭、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业务发展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

  (二)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光伏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三)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事项的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以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和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十、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 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加快落实公司“无缝服装+光伏”双主业的战略转型目标,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公司将现有组织架构调整和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提高企业集团化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效率。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附件:组织架构图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 本次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扩大,公司对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的需要,公司在现有综合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本次新增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增加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审批的授信额度及额度的使用期限内,公司授权董事长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处理与具体授信额度使用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业务合同的谈判、签署等事宜。

  三、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增加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提供融资保障,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增加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增加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目前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计划,结合当前资金结余、未来融资计划和原有现金管理额度3亿元即将全额使用等情况,在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将现金管理额度从3亿元增加至5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增加后的总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增加额度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 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涉及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

  3、 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 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其中,原审批不超过3亿元额度,新增不超过2亿元额度。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 实施方式: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7、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不得与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二、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 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出现的,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公司内部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原审批不超过3亿元现金管理额度增加至不超过5亿元现金管理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原审批不超过3亿元现金管理额度增加至不超过5亿元现金管理额度。

  五、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的公告

  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孙建辉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孙建辉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 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棒杰股份

  股票代码:002634

  法定代表人:陈剑嵩

  董事会秘书:刘栩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

  邮政编码:322009

  电话:0579-85920903

  传真:0579-85922004

  电子信箱:xliu@bangjie.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2月6日

  三、 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登载于2023年2月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 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孙建辉,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 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且对《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征集对象:截至2023年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20日期间(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 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 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的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

  收件人:刘栩

  邮政编码:322009

  电话:0579-85920903

  传真:0579-8592200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 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 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孙建辉

  2023年2月6日

  附件: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永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14时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2日14时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

  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21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上述提案3、4、5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之和)的2/3以上通过。拟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表决权。根据该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孙建辉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权,有关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7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到本公司登记;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到本公司登记;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2月21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栩

  电  话:0579-85920903

  传  真:0579-85922004

  电子邮箱:xliu@bangjie.cn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34

  2、投票简称:棒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4)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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