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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湖南裕能”)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2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湖南裕能

  (二)股票代码:301358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57,253,070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89,313,2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湖南裕能所在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1月17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6.50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3年1月17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3年1月17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1年扣非前/后EPS=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23.7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5.2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2021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发行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日丽路18号

  联系人:汪咏梅

  联系电话:0731-58270060

  传    真:0731-58270078

  (二)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9层

  保荐代表人:张帅、胡德波

  联系电话:010-65608237

  传    真:010-65608451

  发行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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