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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光学”、“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064号文注册通过。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2,200.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93.3379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3.33%。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36.6621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345.662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58%;网上发行数量为56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42%。最终网下、网上初始发行合计数量1,906.6621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23.88元/股。

  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3,680.04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190.7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154.9621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58%;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51.7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42%。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641068%。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申购及缴款等环节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3年2月8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资金应于2023年2月8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2月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网下发行部分,获配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3年2月9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根据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投资者平台在线签署的《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中签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于2023年2月7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仪式。仪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凡在网上申购中润光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5,034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中润光学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1〕212 号)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交易平台(IPO网下询价申购)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2月6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26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296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数量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4,198,56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零股2,540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三、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2月9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抽签,并将于2023年2月10日(T+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配售摇号抽签中签结果。

  四、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

  (2)国信证券中润光学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润光学资管计划”)。

  (二)获配结果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88元/股,对应本次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为52,536.00万元。

  依据《承销指引》,本次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证投资跟投比例为本次发行规模的5.00%,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国信资本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110万股,获配股数对应金额为2,626.80万元。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在2023年2月6日(T日),依据国信资本缴款原路径退回。

  2、中润光学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对应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合计4,4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183.3379万股,获配股数对应金额及战略配售经纪佣金合计为4,399.999597万元(其中最终获配资金4,378.109052万元,相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21.890545万元),预缴认购资金超过最终获配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部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在2023年2月6日(T日),依据中润光学资管计划缴款原路径退回。

  3、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和网上中签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2940052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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