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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颂秋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颂秋、王继武、朱锂坤、车德臣、李金艳、孙莉、陈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贾朝茂、林晋、王洪、王海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颂秋,1963年9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至1988年9月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燃气教研室任教;1988年9月至1991年3月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供热供燃气通风空调工程专业读研究生,担任系研究生党支部书记;1991年3月至1992年3月任重庆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工程师;1992年3月至1998年5月在重庆市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4年8月至1994年12月在亚洲理工学院进修能源管理与技术;1998年5月至2001年2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调度处处长;2001年2月至2001年4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济师;2001年4月至2003年6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2003年6月至2006年7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2006年7月至2011年1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2011年1月至2017年7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2017年7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目前兼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副理事长、重庆市燃气行业协会理事长、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继武,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在职硕士,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正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至1988年7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管网所技术员;1988年7月至1988年12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团委专职干事;1988年12月至1993年5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团委书记;1993年5月至1993年8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规划设计所副所长;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任重庆天然气总公司综合计划处副处长;1996年8月至1998年6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调度处副处长;1998年6月至2001年6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设备处处长;2001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设备处处长;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北分公司经理;2004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重庆燃气集团副总经理,2006年6月任重庆燃气集团党委委员;2015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目前兼任重庆市燃气行业协会副理事长。

  朱锂坤,1966年5月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至1994年11月任苏州第四制药厂职员;1994年11月至1995年2月任苏州新区创业服务中心职员;1995年2月至2003年11月历任苏州新区燃气发展管理公司副经理、经理、苏州新区建设管理局党委委员;2003年11月至2009年12月任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1月历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15年2月至2019年9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党委委员;2019年9月至2021年11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党委副书记;2021年11月至今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高级副总裁。2014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21年1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车德臣,1974年11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于哈尔滨建筑大学建筑热能工程系城市燃气工程专业学习;1997年7月至2003年11月任苏州新区燃气发展管理公司管线所科员、副所长;2003年11月至2006年2月历任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输配管理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年2月至2011年4月任富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3年3月任华润(南京)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任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大区执行总经理兼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四川大区执行总经理兼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1年1月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西南大区总经理兼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1年1月历任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1年1月起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3月起任华润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目前兼任重庆市地下管线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李金艳,1970年8月生,中国国籍,在职本科,高级会计师。1988年12月至2003年7月历任重庆市路灯管理处办事员、重庆市通用照明工程公司会计、重庆市照明管理局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2003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资金财务处主任科员;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重庆市建设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处副处长;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处副处长;2007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08年8月至2011年1月任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产权管理部部长、上市工作办公室主任;201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2015年11月至2019年10月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9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孙莉,1977年9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98年12月至2002年5月任襄樊市管道煤气总公司团委书记;2002年5月至2018年5月历任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原襄樊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襄樊大明天然气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襄阳区域公司副总经理、襄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中2012年6月至2020年5月兼华润燃气华中大区(原武汉大区)人力资源标杆工作组组长;2020年5月至2022年7月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2年7月至今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2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陈驰,1994年1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至2021年11月,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一般管理人员;2021年11月至今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科副科长。

  贾朝茂,1957年6月生,中国国籍,在职本科,经济师。1976年11月至1980年12月,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51081部队战士、副班长、班长;1981年1月至1991年6月,历任中建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人事处干事、团委书记、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1991年7月至2004年11月,历任成都市物价局成本调查队、价格信息中心副主任、主任,兼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印刷厂厂长,局办公室主任兼局工会副主席;2004年11月至2006年11月,任成都城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08年3月,任成都国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8年3月至2013年1月,任成都城投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2013年1月至2016年9月,任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9月退休。2018年1月起任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晋,1963年3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7月至1993年10月,历任煤炭工业部重庆煤矿设计研究院设计师、燃气设计室室主任,从事燃气、焦化工程设计及咨询工作;1993年11月至1999年4月,历任煤炭工业部重庆煤矿设计研究院(期间更名为中煤工程设计咨询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燃化所副所长、环保所副所长、选煤焦化所副所长、第二设计所副所长,从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技术咨询及工程设计技术管理、项目管理工作,环境评价技术管理工作;1999年5月至2007年7月,任中煤工程设计咨询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期间更名为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第二设计所副所长,从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技术咨询及工程设计技术管理工作;环境评价、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技术管理工作,任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技术负责人;2007年8月至2021年12月,在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期间更名为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现用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压力管道技术负责人、第十四所所长、燃气工程设计院院长,主管公司燃气专业技术及EPC总承包,从事市政工程、天然气管道输送工程、煤层气利用工程技术咨询及工程设计技术管理和燃气工程设计院行政管理工作。2022年1月至今,任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一级专务,主管公司燃气专业技术。2018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市土木工程学会燃气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重庆市建委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重庆市城镇燃气行业专家、重庆市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重庆市科委专家、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重庆市市政公用设施抗震专项论证专家库专家、重庆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库专家、重庆市安全生产协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家库专家。

  王洪,1966年8月生,中国国籍,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91年4月至1996年5月,任西南政法学院助教、讲师;1996年5月至1997年6月,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者;1997年6月至2002年2月,任西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2002年3月至2003年2月,意大利特伦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3年3月至2008年4月,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教授;2008年4月至2008年10月,台湾中央研究院法律所访问教授;2008年10月至今,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2018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重庆城投集团、渝农商金融租赁公司、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海兵,1978年12月生,中国国籍,博士,重庆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重庆工学院会计系助教;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重庆工学院会计系讲师;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任重庆理工大学审计系副教授;2013年4月至2015年11月,任重庆理工大学审计系高聘教授;2013年3月至今,历任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副主任、重庆理工大学人本内控研究所所长;2015年12月至今,任重庆理工大学审计系教授;2019年4月至今担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2018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重庆机电独立监事、重庆登康独立董事等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评审专家,中国审计理论研究骨干人才库专家,首批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批“菁英计划”高层次创新人才,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智能财务研究院研究员,重庆市会计咨询专家,重庆市高级审计师评委,重庆市内部审计立法专家,重庆市高级会计师和CIA培训专家。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重庆市会计学会、重庆市建设会计学会专家委员。审计署、中华全国总工会、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特聘培训讲师,多家CSSC期刊和核心期刊审稿人。湖北大学商学院和西华师范大学商学院客座教授。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在公司220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立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立、黄少璇、韩鹏飞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立,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工学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至1987年8月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燃气教研室任教;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工程系建筑热能工程专业研究生学习;1990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规划设计研究所设计人员;1990年12月至1993年8月任重庆天然气公司燃气用具质检站质检技术人员、助理工程师;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任重庆天然气总公司计量监测站副站长、工程师;1996年8月至1998年5月,任重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计量检测处处长;1998年5月至2000年9月任重庆燃气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计量检测处处长、兼任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院长;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任重庆燃气公司总工程师、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董事长;2003年6月至2006年8月任重庆燃气(集团)公司总工程师、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董事长;2006年7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2006年8月至2008年4月任重庆燃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董事长;2008年4月至2014年12月任重庆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重庆燃气设计研究院董事长(2010年3月至2013年6月兼重庆燃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7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5月至2020年5月任纪委书记。目前兼任中国土木学会燃气分会副理事长、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城市燃气协会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黄少璇,1973年2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润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HK1193)市场客服部总经理。历任深圳市华侨商品供应公司财务主管;广东省石油企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华润石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主管、助理经理(主任级);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战略部高级经理、财务部助理总经理;汕头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汕头区域总经理(主管汕头华润、汕头华润新奥、潮阳、陆丰、兴宁、普宁等公司)。2022年2月起任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韩鹏飞,1983年8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22年4月起任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历任国家电网办公厅副处长;华润集团财务部专业副总监;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2年2月起任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2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2日

  至2023年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将于近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2年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2年2月21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周兰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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