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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51005657),发证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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