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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进展 暨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008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11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6%,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1,8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7%,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

  2023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07),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2023年2月7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注1:上表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注2:上表合计数据与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尾数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数量。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股东蒋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不是控股股东,其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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