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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药品上市许可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维威”)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同意复方感冒灵颗粒等44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广西维威。

  一、交易概述

  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2022年10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与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箭制药”)签署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协议》,三箭制药持有的复方感冒灵颗粒等50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所有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以广西维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 交易进展情况

  广西维威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同意复方感冒灵颗粒等44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为广西维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 本品此次申请事项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按照《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批准本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由“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地址:梧州市西江四路扶典上冲32号)”变更为“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防城港路10号)”,药品批准文号不变。转让的药品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转让药品的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与原药品一致,不发生变更。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投资风险

  本次复方感冒灵颗粒等44个药品上市许可变更为广西维威,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由于药品销售容易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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