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69 证券简称:海汽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2023年2月7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更正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更正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委派王祖平、符永富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委派刘升文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2021年度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亦为刘升文)。由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双方沟通不够充分,导致公司2022年8月27日公告中将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披露为王曙晖,为此提请公司更正前述公告中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
二、本次更正后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简历、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升文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7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升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更正信息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更正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信息的函》
特此公告。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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