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东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834,60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3,340,000股的5.88%。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东晖《关于减持情况的告知函》。方秀宝先生于2023 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7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3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不存在违反本公司作出公开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1月22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53)。
6、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方秀宝及方东晖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严格督促相关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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