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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公司2022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变更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王一芳、侯文灏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立信内部工作调整,为更好地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一芳由于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立信指派注册会计师乔琪接替王一芳负责2022年度审计工作并签署审计报告。变更后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乔琪、侯文灏。

  二、 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 基本信息

  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乔琪女士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乔琪女士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具备相应胜任能力。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乔琪女士近三年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乔琪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3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1,627,683股,占公司总股本2.91%;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微”)持有公司股份11,627,683股,占公司总股本2.91%。士兰创投和士兰微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255,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2年11月14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由于自身资金需求,士兰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5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5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士兰创投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1,00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5%。

  公司于2023年2月7日收到股东士兰创投出具的《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安路科技所持部分股份计划结果的函》,截至2023年2月7日,士兰创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持股比例的合计数与实际计算比例的尾差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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