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28日以书面及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岳公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03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认为公司及46名激励对象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396,000份。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至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完毕,行权数量合计396,000份。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1日出具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3号),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资金合计2,150,280.00元,其中396,000.00元计入股本,1,754,280.00元计入资本公积。前述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上述期权行权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76,556,268.00元变更为76,952,268.00元,公司的股本总数由76,556,268股变更为76,952,268股。
二、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数变化的情况,拟对《三未信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负责办理上述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相关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04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有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员工因绩效考核未通过不能行使当期期权,公司同意注销上述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000份股票期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10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43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0日,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0个月。
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配套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已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上述《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已经在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8月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9名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2023年2月3日,公司收到由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的股份登记。
二、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当激励对象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与公司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终止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履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或其他原因,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激励期权,由公司注销。根据《激励计划》和《管理办法》的规定,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个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能行使当期期权,该激励对象当期无法行权的激励期权由公司注销。
鉴于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D”,不符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共1.8万份股票期权。
三、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个人绩效考核未通过的激励对象在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000份进行注销,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二)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三)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05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2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会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研发事项,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刘会议先生通过北京三未普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35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关于聘任刘会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附件:
刘会议先生,1989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计算机技术专业,中级工程师。2014年7月至2016年6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SaaS产品部部门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公司云安全中心副总监;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云安全中心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经查询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刘会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06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6号院2号楼16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4日
至2023年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2月24日 14:00-14:30
(三)现场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6号院2号楼16层会议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sansec.com.cn
电话:010-59785937
联系人:范胜文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16号院2号楼16层
邮编:100102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02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39.6万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2月3日。
一、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1年8月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10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43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8月20日,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0个月。
2021年7月20日,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已就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肯定意见。上述《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已经在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8月5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及《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9名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二、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行权的股份数量
(二)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 行权人数
本次行权人数为46人。
三、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行权股票自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2月3日。
(二) 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9.6万股。
(三)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上市后因本次行权所获得的股票自行权日起3年内不得减持。前述禁售期限届满后,应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四) 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股份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四、 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2月21日出具了《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2553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1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2年12月16日,公司本次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中共有46人实际行权,实际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股)396,000股,每股5.43元,共收到上述46人缴纳的货币出资人民币2,150,28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396,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754,280.00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952,268.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76,952,268.00元。本次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 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股权结构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6,000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6,556,268股变更为76,952,268股。本次行权未对公司股权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本次行权前,以IPO后总股本76,556,268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2年1-9月每股收益为0.3121元;本次行权后,以行权后总股本76,952,268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2年1-9月每股收益为0.3105元。本次行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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