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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471,696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14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一)核准时间:2019年9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5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1,347,702股新股。

  (二)发行与股份登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实际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共110,308,906股,其中,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2,471,696股,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其余六名投资者合计67,837,219股。

  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三)锁定期安排: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锁定期为36个月,其余6名投资者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已于2021年上市流通。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已全部解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0年2月14日,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登记完成后,新增限售股110,308,906股,公司总股本由606,738,511股变更为717,047,417股。截至本公告日,前述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中,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华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认购的股份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各发行对象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相关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471,696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14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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