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储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3年2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国融融银混合A/C基金将增加联储证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增加联储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基金
二、 业务开展渠道
自2023年2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联储证券柜台(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机APP申购(含手机APP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国融融银混合A/C基金。
三、 费率优惠
自2023年2月10日起,投资者通过联储证券申购(含手机APP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本公司国融融银混合A/C基金,具体折扣费率优惠标准及费率优惠期限以联储证券的业务规则或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 重要提示
1、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联储证券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联储证券官方网站的有关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五、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国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