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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中利集团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2、议案2.00、3.00、4.00属于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娴

  联系电话:0512-5257118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集团

  邮编:215542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09,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郑重声明:

  本单位/个人现持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股份____________股。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受托人)代理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请在表决意愿选择项下打“√”,多选或未作选择的,视为无效表决票。

  特此授权!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  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向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3年度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3.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21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预计2023年度中利集团为各级子公司,各级子公司之间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5.85亿元,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定金、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担保、付款担保、采购担保、销售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供应链融资担保等。具体情况如下:

  1、中利集团为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之间申请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担保;

  2、中利集团为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船缆”)申请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担保;

  3、中利集团为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德”)及其各级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担保授权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2023年度为各级子公司,各级子公司之间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5.85亿元是根据公司及子级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评估设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稳定运行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此项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3,442.33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累计为165,419.83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52%。本次担保后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37%。

  除已经披露的涉及诉讼的担保外(详见2022-116、2022-136号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其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各子公司实际使用资金的额度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所需进行,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根据其实际用款额度进行。

  六、备查资料

  1、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20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2023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2023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电缆及光伏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对铜、塑料、铝等原材料需求很大。随着公司业务范围及客户市场领域的不断扩展,部分客户签订合同为闭口合同。而铜、塑料、铝的市场价格变动较大,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险,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尽量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铜、塑料、铝等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铜、塑料、铝的期货交易合约。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期货套期保值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如投入金额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铜、塑料、铝等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流动性风险:铜、铝、塑料期货品种成交不活跃,可能因为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只能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生产产品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关注,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

  4、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铜、塑料、铝等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的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2月9 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23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2023年度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于 2023年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 2023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由于子公司海外业务涉及到美元、欧元、日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子公司本次实施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外币收入的外汇套期保值。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子公司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子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外汇远期合约外币金额限制在公司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汇兑损失,可以帮助公司将汇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这种金融工具本身也具有一定风险,对人民币汇率升跌走势的错误判断同样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1、汇率大幅波动或者不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研判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保合约方向不一致,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当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目前仅限于对公司外币收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分级授权制度、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公司董事会授权业务开展公司的执行总裁或外汇管理小组组长负责外汇套期保值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财务部作为经办部门,审计部为日常审核部门。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使得制度和管理流程能够有效执行。

  3、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外汇远期交易必须基于营销部门制订的外币收款计划,公司全年外汇套期保值累计发生额限制在公司出口业务预测量之内,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4、公司开展套期保值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关注,确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业务操作流程。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2月9 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19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了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盛”或“借款人”)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由石嘴山市鑫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鼎融资”)为上述借款提供40%的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鑫鼎融资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代偿义务之日起3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石嘴山市鑫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12-08

  注册地址:石嘴山市科技金融广场金融街L号楼三层(黄河东街与环湖路交叉处)

  法定代表人:徐大伟

  注册资本:306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依法为自治区内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担保对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核查,鑫鼎融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甲方(担保人):石嘴山市鑫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反担保人):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甲方履行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约定的代偿义务之日起3年。

  4、担保金额:人民币400万元

  5、担保范围

  (1)甲方为借款人担保的“主债权债务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

  (2)因甲方为借款人代偿上述债务,借款人逾期偿还代偿款而发生的逾期付款利息;

  (3)《委托担保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违约金及其它费用);

  (4)甲方为实现担保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拍卖费、审计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等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对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宁夏中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有管控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对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3,442.33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累计为165,419.83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52%。本次反担保后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74%。

  除已经披露的涉及诉讼的担保外(详见2022-116、2022-136号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其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资料

  1、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于2023年2月9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峰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2023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为尽可能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的风险,尽量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拟于 2023 年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铜、铝、塑料等的套期保值业务,期货套保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 2023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由于子公司海外业务涉及到美元、欧元、日元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幅度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带来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子公司拟于 2023 年度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2023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日常经营担保的议案》;

  为了中利集团各级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预计2023年度中利集团为各级子公司,各级子公司之间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5.85亿元,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定金、保函、开立信用证等,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担保、付款担保、采购担保、销售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供应链融资担保等。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详见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4.45亿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详见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为了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农支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由鑫鼎融资为上述借款提供40%的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限为自鑫鼎融资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代偿义务之日起3年。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详见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2月9日,中利集团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一)公司为各级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为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2、为辽宁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3、为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州船缆”)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4、为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5、为宁夏中盛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6、为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1、辽宁中德为辽宁中利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1亿元人民币,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2、中联光电为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45亿元人民币,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3、腾晖光伏为腾晖技术(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晖泰国”)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4、腾晖光伏为沛县腾晖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沛县腾晖”)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5、腾晖光伏为泗阳腾晖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光电”)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6、常州船缆和腾晖光伏联合为中联光电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7、常州船缆和中联光电联合为腾晖光伏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三)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为中利集团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授权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具体情况如下: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对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辽宁中德、常州船缆、青海中利、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6.9亿元:其中对中联光电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对辽宁中德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对常州船缆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对青海中利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7.2亿元人民币,对宁夏中盛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对腾晖光伏及其各级子公司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等。

  (二)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子公司为子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55亿元:辽宁中德为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1亿元人民币,中联光电为辽宁中利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45亿元人民币,腾晖光伏为腾晖泰国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腾晖光伏为沛县腾晖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腾晖光伏为泗阳光电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常州船缆和苏州腾晖联合为中联光电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常州船缆和中联光电联合为苏州腾晖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等。

  (三)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保险、融资租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券商或其他机构提供融资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董事会授权各子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等。

  以上公司为各级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预计84.4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上述担保对象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子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此项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3,442.33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65,419.83万元人民币),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6.52%。本次担保后总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4.69%。

  除已经披露的涉及诉讼的担保外(详见2022-116、2022-136号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其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各子公司实际使用资金的额度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所需进行,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根据其实际用款额度进行。

  六、备查资料

  1、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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