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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2月2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新项目的建设和投产,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满足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新项目“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投资者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2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2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并完善相关制度内容,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2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2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3年2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2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2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2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27日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09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冶金”)拟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松岩冶金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拟为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88515F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陈学敏

  5、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观光路公明镇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星厂区A栋

  6、注册资本:16,594.0059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1992年7月23日

  8、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机电装备研发、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有色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及铝型材处理剂(不含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物品);普通货运。机电装备制造。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10、担保方与被担保方的关系:担保方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已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84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05%;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66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0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2月2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新项目的建设和投产,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满足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新项目“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 新项目名称、投资总金额: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以下简称“新项目”),三期项目建设规模为7,000吨,总投资额为28,67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819.48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金额为14,819.48万元(最终金额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6.87%。

  ●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时间: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中试生产线已于2021年12月投产销售,一期3,000吨已于2022年9月投产销售,二期2,000吨已于2022年12月底投产销售,三期7,000吨预计2023年12月投产销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9.9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6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7,018,9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51,581,094.3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17]1537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原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151.42 万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 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已使用募投项目“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1.47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流募集资金尚未到期及归还至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临时补流的1.47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该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原项目的市场推广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新项目“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本次变更投向的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6.87%。本次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

  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与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与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岩冶金”)并连同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对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有效监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计划投资情况

  原项目“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主要建设KAlF4节能新材料和高钛铁合金生产线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辅助工程,项目设计规模为主产品KAlF4节能新材料6万吨/年、高钛铁合金1.2万吨/年。该项目已于2015年6月16日在全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全发改字【2015】60号),建设期为24个月,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松岩冶金。

  原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6,30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3,238万元(包括设备购置费12,041万元,安装工程费3,017万元,土建工程费11,216万元,其他工程费6,96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67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39.74%,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31.32%,项目税后投资回收期5.18年(含建设期)。

  2、原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4,888.1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498.86万元(其中设备费498.86万元),投入进度为3.35%,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万元尚未投入,上述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要求进行存放。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是公司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并经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所确定的,项目立项和可行性论证是基于前期实际情况开展的,具备谨慎性。公司创新开发出以四氟铝酸钾作为添加剂应用于电解铝工业的新技术,系全球首创,项目已获得55件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并于2014年10月通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鉴定证书编号:中色协科(鉴)字【2014】第135号),经鉴定,行业专家认定该成果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年,该项技术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发明一等奖。公司采用先通过铝晶粒细化剂副产品六氟铝酸钾提纯生产四氟铝酸钾的工艺技术来产出四氟铝酸钾,进行产品前期市场推广,待下游市场推广成熟后再进行项目建设的策略。高钛铁合金作为四氟铝酸钾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所以高钛铁合金项目的实施进度与四氟铝酸钾系同步的。

  公司以四氟铝酸钾作为铝电解添加剂,替代氟化铝,需要电解铝下游企业使用自己的电解槽进行工业试验,而电解槽成本较高,出于经济因素,下游电解铝企业对新技术的试用较为谨慎。从技术应用来看,四氟铝酸钾在小型电解槽内试用节电效果明显,具备提高电导率、降低电解温度、节省电耗的功能。从市场推广来看,目前公司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产生的副产物四氟铝酸钾能够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原募投项目四氟铝酸钾的建设需求放缓。基于四氟铝酸钾作为添加剂在电解铝工业大规模的推广应用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公司将继续以铝晶粒细化剂生产产生的副产物四氟铝酸钾进行市场推广,并结合市场推广、产品盈利能力等因素,视情况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的建设。

  新项目六氟磷酸锂作为锂离子电池电解质,主要用于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其他日用电池。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以及储能、消费电子品的快速增加,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带动了六氟磷酸锂市场蓬勃发展。为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高公司盈利水平,2021年子公司松岩冶金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目前该项目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稳定,中试生产线、一期和二期已投产销售,公司已经与国内部分电解液及电池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供货关系,主要代表客户有天赐材料、杉杉股份、新宙邦、湖州昆仑亿恩科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自2021年12月试产以来,六氟磷酸锂产品共销售876.11吨,实现销售收入22,006.26万元,实现毛利总额7,753.33万元。同时,六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酸(氢氟酸和盐酸的混合酸)可以用于公司产业链环节原材料氟盐的生产,能够降低铝晶粒细化剂的生产成本,与主营业务形成较强的协同效应。

  综上,基于原募投项目四氟铝酸钾在电解铝工业大规模推广应用时间较长,项目短期内不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而新项目六氟磷酸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客户资源稳定,项目实施风险较小,能快速建成并产生经济效益。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新项目的建设和投产,提升公司经济效益,满足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将原项目“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万元变更用于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三)公司就原项目实施的风险提示情况

  原项目存在未按照原定计划建设完成的情况,就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公司已在《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未达到计划进展原因”进行了披露说明,并在此后每年度、每半年度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中,对该情况做出了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2020年年度报告》及此后公司披露的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及《关于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就本项目面临的市场环境变化、市场开拓进度、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了提示。其中,在定期报告中进行了如下风险提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系公司持续进行下游工业试验与试用,推广进度缓慢,受市场环境变化、市场开拓进度、产业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后续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

  2、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

  3、实施主体: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

  4、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六氟磷酸锂三期厂房、变配电站、废气处理装置等设施,购置六氟磷酸锂关键生产设备,建设年产能达7,000吨的六氟磷酸锂生产线。

  5、建设期:1年(2022年12月-2023年12月)。

  6、建设性质:新建

  7、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67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4,819.48万元,自有资金13,850.52万元。

  (二)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总投资为28,6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3,670万元,流动资金5,000万元。项目投资估算表明细如下:

  项目投资估算表

  单位:万元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发展。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愿景,即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2021年3月,国务院发布《“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将大力发展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建设标准统一、兼容互通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强调推动锂离子电池等相对成熟新能源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发展趋势,拉动了上游材料的需求增长,六氟磷酸锂因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和电化学稳定性,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电解质锂盐。本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

  2、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广阔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352.1万辆,同比增长1.6倍,市场占有率达到13.4%;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688.7万辆,同比增长93.4%,市场占有率达25.6%。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带动锂电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全国锂离子电池产量达到了232.64亿只,同比增长22.40%;2022年1-11月全国锂离子电池累计产量为218.23亿只,同比增长1.0%。根据伊维经济研究院(EV Tank)数据,预计到 2025年,我国电解液总体出货量可达到 86.5 万吨,年均增长速度约为31.7%,我国电解液总体市场规模将达到 197.8 亿元,年均增长速度约为18.6%。电解质锂盐是电解液的核心组成部分,六氟磷酸锂具有良好的导电性和电化学稳定性,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电解质锂盐,在电解液成本占比达到30%-50%。受益于下游锂电池的高速发展,作为上游原材料的六氟磷酸锂也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

  3、项目工艺技术成熟

  公司凭借近30年的氟化工研发、生产和销售经验,组建专业的技术团队,核心技术团队来源于日本头部厂商,依托其成熟稳定的工艺技术和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生产建设六氟磷酸锂项目,整体技术水平较高。项目工艺技术成熟,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中试生产线、一期、二期已投产并实现销售,产品质量稳定,公司已经与国内部分电解液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供货关系,为本项目的产业化奠定了基础。

  4、项目具有良好的建设条件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松岩工业园,项目新建厂房进行设备的安装。厂区现有设施已投入运营多年,其外部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道路等工程均由市政统一规划实施,项目建设条件良好,整体成本控制具有明显优势。

  5、项目具有原材料和成本优势

  公司参股公司江西省汇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有年产5万吨无水氟化氢生产线,同时公司规划在江西会昌建设六氟磷酸锂原材料氟化锂项目,能为本项目提供充足的原材料氢氟酸和氟化锂,有利于提高原材料质量和控制生产成本。同时,六氟磷酸锂生产过程中1吨会产生6吨左右的废酸(氢氟酸和盐酸的混合酸),该种废酸可以用于公司产业链环节原材料氟盐的生产,单吨氟盐生产成本可节省5,000元左右,所以公司在综合成本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广阔、项目团队和工艺技术成熟稳定、建设条件良好、具有原材料和成本优势,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达产后年新增销售收入为149,045万元,年新增净利润15,498万元,税后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48.8%,投资回收期为2.4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目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到2035年,力争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政策的大力支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迅猛发展,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动力电池的市场需求也保持增长状态。

  六氟磷酸锂主要用作锂离子电池的电解质,随着手机、数码相机、PDA和便携摄像机等消费和移动电子产品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尤其是电动汽车发展的广阔前景,锂离子电池有着巨大的应用潜力,锂离子电池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为六氟磷酸锂拓展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全国锂离子电池产量达到了232.64亿只,同比增长22.40%;2022年1-11月全国锂离子电池累计产量为218.23亿只,同比增长1.0%。由于下游锂电池需求量的快速增长,六氟磷酸锂作为电解液成本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二)新项目的风险提示

  1、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本项目已在全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并取得环评批复,后续安评、能评等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与政府主管部门保持沟通,严格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并及时跟进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市场风险

  当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六氟磷酸锂市场需求旺盛,未来六氟磷酸锂可能面临市场产能扩张而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针对此风险,一方面公司将及时关注国内外市场动态,做好市场调研与预测;另一方面公司将自产部分原材料(氟化锂和氟化氢),降低部分原材料对外的依赖程度,通过提高原材料纯度进一步提高六氟磷酸锂产品技术质量,积极与下游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项目主要原材料氟化锂、五氯化磷、氢氟酸成本占项目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会对项目产品成本和销售定价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如上游相关原料价格大幅上涨或大跌,将对本项目生产成本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项目产品销售及盈利能力。针对此风险,一方面,公司将自产部分原材料,降低部分原材料对外的依赖程度;另一方面,积极与上游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时跟踪原材料价格走势动态,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科学预测,依据价格变化合理进行原材料储备。

  4、技术风险

  六氟磷酸锂工艺技术成熟,生产工艺具有安全、环保的特点,且项目技术团队经验丰富,但随着产品技术进步或产业化进程加快,六氟磷酸锂可能存在被新产品或新技术替代的风险。公司要及时关注市场需求的变化,加快技术积累与开发,培养和储备优秀的技术人才,加大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的力度,逐步确立与提高自己在行业中的技术竞争力。

  5、资金筹措风险

  本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若后续投资资金未按时到位,项目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推进的风险。公司将提前安排落实资金来源,加强现金流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资金及时到位,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6、环保与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政府可能会出台更加严苛的环保政策,对化工企业实施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安全政策要求也将进一步提高,从而给项目的实施带来安全、环保方面的压力,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提高,进一步影响项目的效益。针对此风险,项目将严格贯彻国家安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并不断加大环保、安全方面的投入,建立完善的环境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实施满足环保政策要求。

  五、新项目已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等情况

  新项目已履行必要的备案和核准程序如下: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全南生产基地KAlF4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万元变更用于“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是根据公司产业规划布局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经营决策,不会影响公司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松岩冶金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备案、环评批复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7日

  至2023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8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一)、自然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3、股东或代理人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资料需于2023年2月24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传真号码:0755-29891364

  联 系 人:周 志

  电子邮箱:ir@stalloy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0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收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关于更换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指定王行健、张恒为公司可转债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已于2021年12月31日届满,但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此未尽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由于原保荐代表人张恒因个人原因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海通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吴武辉(简历见附件)接替张恒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可转债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行健、吴武辉。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张恒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附件:简历

  吴武辉先生,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学硕士。自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崇德科技(在审),恒昌医药(在审)、新城市(300778)、中环环保(300692)、英搏尔(300681)等IPO项目;同益股份(300538)、万里马(300591)非公开发行再融资项目;爱迪尔(002740)并购重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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