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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3-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14,084.68万元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余中院”)出具的《案件登记受理及缴费通知书》[(2023)余立民登字第19号],公司诉深圳市达欣贸易有限公司、叶家豪、叶洪孝及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一案于2023年2月6日获得新余中院立案受理。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法院

  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市达欣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二:叶家豪

  被告三:叶洪孝

  被告四: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

  (三)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返还占用的资金人民币13,087.50万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占用资金的利息(利息以13,087.50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1月2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全部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12月31日为997.18万元)。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被告一在第一、第二项诉讼请求下的义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第一至第二项诉讼请求金额暂计为14,084.68万元)

  (四)案件情况概要

  原告是依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2015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主要经营建筑业务。被告一系被告二相关的其他关联方,被告二叶家豪是原告的股东、原实际控制人,被告三是被告二的关联人和原告的原董事长和原总经理,被告四是被告二、被告三控制的企业且是原告的股东。

  在被告二、被告三控制原告期间,原告于2021年1月1日向被告一转账了人民币8,000万元及5,087.50万元两笔款项,合计13,087.50万元。上述转账无商业实质,付款凭证中仅有被告三及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结算部副经理的个人名章。截至目前,上述款项仍未归还给原告。

  案件前期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自查原实际控制人关联人疑似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和《关于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68),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总计32,187.3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8.5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披露的未决诉讼涉案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064.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58%。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已针对上述款项按10%计提坏账准备,后续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需要进一步计提坏账准备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案件登记受理及缴费通知书》[编号:(2023)余立民登字第19号]。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奇信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奇信;证券代码:00278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2月7日、2023年2月8日和2023年2月9日)收盘价累计跌幅偏离值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出现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书面征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4),经公司初步核算,预计2022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600.00万元至-6,800.00万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目前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若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在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6、除上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4),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目前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2022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因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关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若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2年审计报告为非标准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2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5、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款规定“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6、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因流动性资金紧张,公司向控股股东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款94,500.00万元已逾期,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406.80%。公司可能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

  7、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与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关联人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被动减持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被动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对外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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