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赤峰黄金”)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公司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事宜高效有序地实施,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4.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若在实施过程中,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股票购买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延长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 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7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瀚丰矿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总额5.10亿元,公司已向瀚丰矿业增资2.90亿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022年2月14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2月9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因瀚丰矿业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12票同意(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体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10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审议《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监事成振龙、季红勇、韩坤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回避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监事成振龙、季红勇、韩坤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本议案的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回避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瀚丰矿业”)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总额5.10亿元,公司已向瀚丰矿业增资2.90亿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022年2月14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1.8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2月9日,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因瀚丰矿业募投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公司拟继续使用1.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11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同意《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 公告编号:2023-012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7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7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7日
至2023年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议案二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建华、吕晓兆、傅学生、高波、赵强、周新兵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登记或参会时须提供以下文件:
1. 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它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小井甲七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23年2月21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淑宝、杨振兴
联系电话:0476-8283822
传 真:0476-8283075
电子邮箱:IR@cfgold.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学院北路金石矿业广场A座9层
邮 编:024000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项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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