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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本次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营运资金的需要,保证其业务发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新增额度不超过9.8亿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新增额度不超过1.21亿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公司之控股孙公司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设备”)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7,000万元的《授信业务总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特电气”)分别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顺特设备向中国银行顺德分行5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业务总协议》与《最高额保证合同》包含2022年7月27日顺特设备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中的20,000万元保函额度(由公司及顺特电气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签订的上述担保合同的相关担保额度及授信额度,已经过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12月4日

  3、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五沙社区新悦路23号

  4、法定代表人:张译军

  5、注册资本:109,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组合式变压器、预装式变电站及成套设备、以及上述产品的智能化的研究、开发、制造、检验、销售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机电安装服务、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售电业务(不含电网的建设、经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顺特电气有限公司持股75%,施耐德电气(东南亚)总部有限公司持股25%。(顺特电气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与上市公司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

  9、信用情况:被担保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顺特设备的资产总额239,739.50万元、负债总额120,727.26万元、净资产119,012.2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45,526.56万元、利润总额4,912.33万元、净利润4,155.1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顺特设备的资产总额253,071.06万元、负债总额132,103.49万元、净资产120,967.57万元。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3,464.89万元、利润总额6,660.14万元、净利润5,694.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债务人: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伍亿柒千万元和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8.45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的30.90%,公司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债务和诉讼的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顺特电气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顺特设备与中国银行顺德分行签订的《授信业务总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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