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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30              证券简称:祖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祖名股份”)已于近日完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18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361.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851.6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509.94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12月30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672号”《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年1月1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吉祖名豆制食品有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8万吨生鲜豆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和“豆制品研发与检测中心提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2,971.25万元全部转入一般账户,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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