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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 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3-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知,公司股东钟君艳,与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欢瑞”)、陈援、钟金章、陈平、钟开阳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5,225,11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118,091,471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7,133,643股,占比12.77%),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相关确认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 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2、 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君艳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钟君艳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钟君艳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系其债务纠纷所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2、上述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按照重组时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等相关文件履行承诺,如发生前述股份被依法强制执行的情形,上述股东应保障该等股份被用于补偿(如需)的要求不受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6.4.10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前述股份拍卖的承接方应当按照重组时签订的相关协议,继续履行业绩补偿及其他相关承诺。

  若出现承诺业绩未能完成的情形,公司将督促相关承诺方按照重组报告书约定的方式保障业绩补偿;若出现上述承诺方违反承诺的情况,公司将主动、及时要求相关承诺方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相关措施。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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