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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05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达到建设完工时间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无任何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65,999,733.7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9,875,914.6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6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未经审计。

  注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基建尚未开始动工,基建计划于2023年开始动工。

  注3:“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指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三、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延期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1、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

  为更好地适应行业变化趋势,公司近年来大力发展自主品牌业务。依托制造能力优势,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和创新的投入力度,爆品迭出,自主品牌小家电的国内销量持续上升。

  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产品主要为自主品牌小家电,以国内销售为主。国内小家电市场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市场规模巨大,且未来仍有显著的增长空间,为项目的实施提供较大的市场空间。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小家电发展的机遇,促进国内销售业务发展,实现内外销业务的均衡发展,增强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品牌营销中心和品牌物流配送中心,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运营管理能力,并提高公司品牌物流配送的效率与准确性。同时,通过产品追溯功能的载入,采集产品售后信息,以实现产品售后信息反馈与品质改善的闭环,从而提高客户服务能力。

  (二) 延期主要原因

  公司近年来以自主品牌销售为主的国内销售业务增长较快,2019年至2021年的国内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8.06亿元、30.16亿元及32.89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国内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7.42亿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26.42%。

  为满足国内品牌业务较快增长带来对相关产品生产、库存仓储、物流及品牌业务办公、展示场所新增需求,公司调配了部分原有厂房及办公场所,以自有资金投入了部分基建改造及相关设备,已可临时满足国内品牌业务发展的部分需求。同时考虑近两年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投资规划,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期利益,经公司审慎决定,在募投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未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延长“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具体如下: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点等其他事项均无变更。

  公司后续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及时推进上述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投资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址,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投资规划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地址,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新宝股份本次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2年至2025年12月31日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新宝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0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含合并范围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预计2023年与关联方印尼和声东菱(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和声东菱”)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将达到人民币68,000万元(以下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采购商品及销售商品,其中采购商品金额预计为60,000万元,销售商品金额预计为8,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实际发生的采购商品的总金额为14,294.45万元,销售商品的总金额为2,009.37万元(2022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与印尼和声东菱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1:上述关联交易发生额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的关联交易发生额。

  注2、公司2022年全年采购及销售金额财务部门仍在核算且尚未披露,关联采购及销售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暂不作列示。

  注3、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形成的小数点差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印尼和声东菱,公司的联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主席:Sundi先生;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注册地:印度尼西亚;住所:Dusun Pasir Angin RT 003 RW 004 Pasir Angin, Cileungsi, Bogor 16820 Jawa Barat, Indonesia;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家用电器等。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印尼卢比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印尼和声东菱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印尼和声东菱45.00%的股份,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印尼和声东菱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一直以来能按时交付产品、支付货款,具备履约能力。

  印尼和声东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经签订的主要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与印尼和声东菱已经签订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

  乙方:印尼和声东菱(PT Selaras Donlim Indonesia)

  1、合作模式:

  甲方根据自身需求向乙方下达产品采购订单,双方根据采购订单的内容确认甲乙双方各自所负责的产品零部件比例后,由乙方按照采购订单的要求加工产品并将产品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产品价格由甲乙双方确定,具体以采购订单上的价格为准。

  乙方加工产品所需要的零部件中,乙方负责的零部件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余部分零部件由甲方以SKD件(半散装件)形式销售给乙方。经过甲方确认后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的采购能力确定具体的SKD件(半散装件)清单(客户指定的零部件除外)。甲方销售给乙方零部件产品的具体的名称、价格等信息由双方签订附件《零部件购销协议》予以确定。

  2、付款方式:双方同意采用月结支付的方式结算。

  3、协议期限: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3年。协议期限届满前30天,双方协商一致续签本协议。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中应当列明产品的数量、型号、交货时间等信息。

  甲方有权对产品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

  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零部件。

  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发票金额(产品价格)。

  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作关系。

  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根据采购订单的规定按时交货。

  乙方应保证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出厂检验、产品生产及销售地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的生产技术要求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乙方应将甲方销售给其的零部件产品妥善保管并保证该些零部件产品专项用于甲方的订单产品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有权收取发票中规定的产品销售价。

  5、协议签署日期及有效期:协议签署日期为2021年1月19日,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为3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印尼和声东菱是公司与PT SELARAS CITRA NUSANTARA PERKASA(以下简称“SCNP”)在印度尼西亚共同合资建立法人实体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1,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占比45%(450万美元),SCNP出资占比55%(550万美元)。

  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的,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1、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2022年度与其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3年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2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0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2点45分在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2点45分

  (2)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0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 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2月2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女士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 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 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 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 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票意见;

  5、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2点45分举行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3年2月24日17:30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0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3年2月6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杏庄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0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23年2月6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其中董事曾展晖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杨芳欣先生代为表决;董事朱小梅女士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王伟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定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2点45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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