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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一致同意选举牛瑞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职一致。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牛瑞华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药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河北以岭医院办公室主任、以岭医药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兼秘书科主任、公司生产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生产中心管委会主任、石家庄以岭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监事、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牛瑞华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3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2月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学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设监事3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高学东、刘根武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无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情形;无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情形。

  经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第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牛瑞华直接进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学东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医专业,学士学位,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称。1993年7月至2010年8月任河北以岭研究院副院长兼新药临床部主任;2010年8月起,任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副院长兼新药临床部主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院长、北京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以岭健康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高学东先生现持有本公司1,240,238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根武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民族传统体育专业。2005年起任公司秘书科副主任,2012年5月起任公司后勤部主任,2014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行政中心后勤部主任。

  刘根武先生现持有本公司10,78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2月6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张秋莲、赵韶华、徐卫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相君、吴瑞、李晨光、张秋莲、徐卫东为续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韶华为新任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刘骁悍、陈刚、韩志国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骁悍为续任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刚、韩志国为新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相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医专业硕士学位、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副主任医师。曾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董事。

  吴相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7,728,119股,为现任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之子,现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之兄,现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之表弟,与吴以岭先生、吴瑞女士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吴相君先生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吴瑞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国际商法专业,法学博士,曾任以岭医药集团证券与投资事务部副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吴瑞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9,096,008股,为现任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之女,现任董事兼总经理吴相君先生之妹,现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之表妹,与吴以岭先生、吴相君先生同属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吴瑞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晨光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公司营销中心财务部主任、财务部主任、财务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海南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李晨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吴以岭先生之外甥,为公司现任董事兼总经理吴相君先生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之表兄。除上述关系外,李晨光先生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张秋莲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北京大学EMBA,中级经济师职称,中共党员。曾任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公共事务部主任。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

  张秋莲女士现持有本公司380,992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赵韶华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公司技术总监、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海南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以岭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赵韶华先生现持有本公司620,143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徐卫东先生,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医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5月加入本公司,2013年10月至2016年12月、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常务副主任、衡水以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东先生现持有本公司287,000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骁悍先生,中国国籍,1955年8月生,中共党员,河北工业大学机械系精密仪器专业毕业,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北省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干部;河北省医药总公司医疗器械处主任科员、副处长;河北省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正处级)、党组成员;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河北省卫生厅党组成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党组成员;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现任河北省医药行业协会党支部书记、河北省药学会理事长、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刘骁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刚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现为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及其中国管理会计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曾任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所长、北京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会计顾问、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新华网、舍得酒业、佳讯飞鸿、北京科锐等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韩志国先生,中国国籍, 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为河北尚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任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河北正晨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北典范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志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3年2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 披露情况

  上述第1、2、4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上述第1、2、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他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方法说明见本通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复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2023年2月25日下午17: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任晓静、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电子邮件:002603@yiling.cn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3”,投票简称为“以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如议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7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授权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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