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金泉”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7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306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扬州金泉”,股票代码为“603307”。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04元/股,发行数量为1,675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其中网上发行1,675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00%。
本次发行的网上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2月9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6,599,03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15,233,953.28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50,96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4,686,046.72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50,968股,包销金额为4,686,046.72元,包销比例为0.90%。
2023年2月13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68826139、021-6882613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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