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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涉及的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6日,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受让方”或“岩合科技”)与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韩猛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淑霞(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受让韩猛及张淑霞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3,924,4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5,724,847,663股的9.6758%,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0亿元,折合3.61元/股(已经四舍五入)(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韩猛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淑霞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上海岩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叶可及傅耀华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涉及的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收到协议转让双方的通知,转让双方已通过快递方式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3〕第15号,以下简称“《确认书》”)。深交所已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对转让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并对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予以确认。《确认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程序

  受让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款项支付后,本次协议转让还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继续督促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的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并督促各方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公司已披露信息,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3〕第15号)。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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