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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保供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 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 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

  2、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协议,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 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2023年度《保供协议》,鉴于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及宁德时代对锂电池湿法隔膜的增量需求,现为进一步稳固和扩大供需合作关系,实现更大程度的合作共赢,结合宁德时代后续需求和上海恩捷产能和扩产能力,上海恩捷向宁德时代集团(包含宁德时代及其关联公司)供应协议约定数量的锂电池湿法隔膜,具体以签发的订单为准。

  公司与宁德时代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的签订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3、注册资本:244047.1007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5、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履约能力分析:宁德时代是国内知名的锂电池生产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2023年2月12日,上海恩捷与宁德时代签订2023年度《保供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及宁德时代对动力电池湿法隔膜的增量需求,现为进一步稳固和扩大供需合作关系,实现更大程度的合作共赢,结合宁德时代后续需求和上海恩捷产能和扩产能力,上海恩捷向宁德时代集团(包含宁德时代及其关联公司)供应协议约定数量的锂电池湿法隔膜,具体以签发的订单为准。

  2、双方承诺在上海恩捷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前提下,按照本协议约定数量执行2023年度上海恩捷对宁德时代集团的产品生产和交付使用,宁德时代集团将按照本协议约定数量向上海恩捷完成采购。

  3、违约责任:若上海恩捷未按宁德时代集团订单交货,或交付质量不符合约定的验收标准等,宁德时代有权要求上海恩捷进行赔偿。若违约情节严重或上海恩捷连续(或累计)三个月供应量未达到月保供量的100%,宁德时代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上海恩捷赔偿宁德时代集团损失。若宁德时代连续(或累计)三个月采购量未达到月保供量的100%的,上海恩捷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宁德时代赔偿上海恩捷损失。

  4、本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本协议。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为公司现有产品领域的销售类合同,公司在资金、人员、技术及现有产能方面均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强化公司与客户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全球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协议将在2023年度履行并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协议如充分履行,将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时间将视上述协议的实施情况确定。本协议为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协议而对本次合作客户形成依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最近三年公司已披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情况

  (1)2019年5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与LG Chem,Ltd签订《购销合同》,基于双方合作意愿,为了能够持续且稳定地长期合作,就采购锂电池隔离膜产品事宜签署了《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6.17亿美元,合同期限为5年。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号)。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2021年6月9日,上海恩捷与Ultium Cells, LLC签订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约定自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末Ultium Cells, LLC向上海恩捷采购2.58亿美元以上的锂电池隔离膜。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号)。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3)2021年10月27日,公司与玉溪市人民政府在玉溪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玉溪市内的锂、镍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共同在玉溪市引入包括但不限于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电池材料和电池生产企业。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与玉溪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9号)。该协议旨在指导双方有序开展和推进工作,属双方开展合作的前期工作成果,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指导性框架协议,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4)2022年1月,上海恩捷与海外某大型车企签订了锂电池隔离膜产品的生产定价合同,约定2022-2024年度上海恩捷及子公司向本次合作客户保证供应数量不超过 16.5 亿平方米;2025 年度起,上海恩捷及子公司向本次合作客户保证供应数量不超过 9 亿平方米/年。实际采购数量以本次合作客户及其授权方发出的采购订单为准,销售价格按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号)。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5)2022年1月,上海恩捷与中创新航签订了《2022年保供框架协议》,约定2022年度中创新航承诺向上海恩捷采购,且上海恩捷承诺向中创新航供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锂电池隔离膜。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2022年保供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号)。此协议已履行完毕,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Társaság与法国Automotive Cells Company SE(以下简称“ACC”)签订Purchasing Agreement,约定2024年至2030年SEMCORP Hungary Kft向ACC供应约6.55亿欧元的锂电池隔离膜产品。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号)。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7)2022年11月30日,上海恩捷与中创新航签订了《2023年保供框架协议》,为确保中创新航2023年度对高端湿法锂电池隔离膜的需求,中创新航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上海恩捷采购大部分的隔离膜产品,具体采购以订单为准。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2023年保供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0号)。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8)2022年12月19日,上海恩捷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签订《年度采购合同》,为保证国轩高科2023年度对锂电池隔离膜产品的需求,上海恩捷向国轩高科交付不含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3亿元的产品。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2号)。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9)2022年12月23日,上海恩捷与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以下简称“蜂巢能源”)签订《货物供应保证框架协议》,为保持相互间高度信任、提高双方市场影响力、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建立长期稳固的供应合作关系,上海恩捷2023年度按照协议约定向蜂巢能源供应锂电池隔离膜产品,不含税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货物供应保证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4号)。该协议履行中,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上述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持股未发生变动。截至目前公司也未收到上述人员的股份变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上海恩捷与宁德时代签订的《保供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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