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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提名周方洁先生、王帅先生、于雪先生、杨柳锋先生、卢研先生、欧江玲先生6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以上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届董事会提名阮殿波先生、史建兵先生、吴建海先生3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以上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会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参考同行业和本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结合公司所在地收入水平,同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

  以上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开始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3月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以上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3-006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届监事会提名郑键女士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非职工代表监事郑键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声明: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不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3-007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方洁先生、王帅先生、卢研先生、杨柳锋先生、于雪先生、欧江玲先生6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阮殿波先生、史建兵先生、吴建海先生3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阮殿波先生、史建兵先生、吴建海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建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与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同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公司声明: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和简历(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建海、史建兵、马中的认可)

  周方洁先生:

  1964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副研究员,国家863专家库专家,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机械电子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兵器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浙江省第二届科技新浙商、宁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宁波市十大青年科技创新奖、宁波市劳模、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荣誉称号、入选宁波市“4321人才工程”、获第四届“科技新浙商”称号。历任北京理工现代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政协第十二、十三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周方洁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通过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40%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642,721股。

  周方洁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卢研先生:

  1987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任公司环保运维总监。

  卢研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外,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帅先生:

  1988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金融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原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上海趵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综合投资部门负责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SZ.002286)监事。现任嘉兴厚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

  王帅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杨柳锋先生:

  1979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公司工程总监、生产总监、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副总经理。

  杨柳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于雪先生:

  1980年3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电力、建筑造价员,助理工程师。主要荣誉:工程造价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13年电力行业工程造价管理优秀成果二等奖、电力工程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等。历任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副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中心经理、市场策划部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企划部经理、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博微广华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雪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于雪先生通过持有宁波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博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91,400股)68.3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欧江玲先生:

  1974年6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历任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欧江玲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外,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史建兵先生:

  1966年12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历任浙江省司法厅主任科员、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海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中国计量大学兼职教授、浙江理工大学兼职教授、浙江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杭州小易医养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史建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史建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阮殿波先生:

  1969年9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历任宁波中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宁波大学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特聘院长,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校外导师,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国防科技创新特区项目专家组专家,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常务理事,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客聘研究员,中国超级电容产业联盟副理事长,中国电工技术学会超级电容器与储能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牵引电气设备与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dvanced Capacitors,Advisory Board,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高级会员,《储能科学与技术》期刊副主编,《电力机车与城轨车辆》与《硅酸盐学报》期刊编委,宁波二黑科技有限公司、台州闪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贮(宁波)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阮殿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阮殿波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吴建海先生:

  1979年7月11日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杭州亨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伯仲荟(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东部科技产业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草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鼎致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亨石佰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亨石科技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晟视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纳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启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清大望高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瑅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沃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盈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亨石佰川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杭州字符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亨石科创园区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亨石控股(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亨石企业管理顾问(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青蛙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上德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川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吴建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吴建海先生与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3-008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郑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键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核查,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非职工代表监事郑键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声明: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不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4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

  郑键女士:1966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国泰证券北京分公司研发部、国泰君安证券、华夏世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证券部经理。

  郑键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3-009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的专业指导作用,便于其更好的履行职责,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独立董事继续实行津贴制;参考同行业和本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结合公司所在地收入水平,特拟定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每年十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发放办法:每半年发放一次。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津贴标准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3-010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1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2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提示另有说明的除外)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特别提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详见2021年8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保税区曹娥江路2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 、议案审议说明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1)2023年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

  2、议案1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关于累积投票事项的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议案3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应选监事1名;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登记地点:公司董秘办(宁波北仑保税区曹娥江路22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下午4:00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秘办收到时间为准,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雪会 竺幽斐

  电话:0574-8682 1166

  传真:0574-8699 5616

  电子信箱:ir@lgom.com.cn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保税区曹娥江路22号

  邮政编码:315806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2

  2、投票简称:理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1, 提案2,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3、提案4,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下列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对实行累积投票外的提案,如投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投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其他两项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 对实行累积投票的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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