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23-01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情况
2019年7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浩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明投资”)与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江文化”)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浩明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00,579,1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2.86%)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曲江文化行使。委托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该委托协议生效后,曲江文化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1年12月29日,浩明投资与曲江文化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浩明投资同意给予曲江文化的委托表决权延续至2022年12月31日止。
2022年8月8日,曲江文化一致行动人西安通济永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浩明投资等四位大股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触及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2022年12月27日,经浩明投资与曲江文化双方协商,浩明投资与曲江文化再次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若2022年12月31日之前,《股份转让协议》已经生效,则委托表决权延续至2023年2月10日;若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股份转让协议》未能生效,则委托表决权不再延续。《股份转让协议》已在2022年12月31日前经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生效。按照约定,委托表决权延续至2023年2月10日。
截止2023年2月10日,股权转让事项触发的要约收购事项还未完成,根据以上情况,经浩明投资与曲江文化双方协商,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委托表决权延续至2023年3月17日或《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日孰早达到之日。
二、 《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浩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将上述2022年12月27日再次续签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委托表决权期限延续至以下日期孰早到达之日:
1、2023年3月17日;
2、《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日。
三、本次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曲江文化与浩明投资本次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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