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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并于2023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承诺函》。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3年2月10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均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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