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0 证券简称:东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2年1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志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经向当事人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2年2月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7)。
(四)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五)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由于公司在上述期间内无向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计划,预留权益失效,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42.51万股作废。
三、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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