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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 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绿康生化      公告编号:2023-023

  

  高级管理人员鲍忠寿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于2023年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鲍忠寿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9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1%)。

  近日,公司收到鲍忠寿《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鲍忠寿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鲍忠寿出具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间接持有的股份以及该部分股份在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增加的股份,并于2022年2月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直接持有的股份。截至2023年2月13日,鲍忠寿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8,800股,减持数量已经过半。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减持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鲍忠寿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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