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京运通”或“受信人”),系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

  ●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已为无锡京运通提供26,00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京运通将要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或“授信人”)办理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授信业务并签署《综合授信协议》及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合称“主合同”)。为保障光大银行基于主合同项下权利的实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与光大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202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6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发生额合计不超过40.00亿元的担保(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09、临2022-013、临2022-027)。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惠山工业转型集聚区(北惠路)

  3、法定代表人:谢月云

  4、注册资本:30,300.00万元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无锡京运通资产总额162,376.54万元,负债总额116,023.12万元,净资产46,353.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45%;该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2,071.92万元,净利润14,651.3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无锡京运通资产总额201,779.67万元,负债总额 134,396.29万元,净资产67,383.3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61%;该公司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6,682.74万元,净利润20,609.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公司持有无锡京运通100.00%的股权,无锡京运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范围为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宜。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预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拥有稳定的控股地位,且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不参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故仅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同意公司担保预计事项并已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预计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8.2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4.73%,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8.23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44.73%,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