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2月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2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08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号)核准,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2,230,9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66,172,129.1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058,770.8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文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1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2022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及《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根据上述公告,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进行了变更,411.53万元(该数据尚未经审计)是该项目变更前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该项目已变更为上述表格的第5、6、7项募投项目。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公司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尽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本次现金管理中的投资产品会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的影响,浮动利率和浮动收益受到相关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影响,不排除该现金管理品种受市场波动而影响收益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建立现金管理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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