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能源”或“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后,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2,991.4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业绩预计盈利353,525.74万元。
2.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更正主要原因系根据诉讼判决结果,以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补充计提营业外支出人民币42,018.5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如下: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55,009.97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18,494.90万元,同比增加872.23%。
2.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353,525.74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65,773.35万元,同比增加302.87%。
具体请详见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三) 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再次测算:
1.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312,991.47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76,476.40万元,同比增加757.16%。
2.预计2022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353,525.74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265,773.35万元,同比增加302.87%。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515.0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752.38万元。
(二)每股收益:0.0537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2023年2月,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1734号(以下简称“二审判决”)。根据二审判决结果,新潮能源、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95,140万元的范围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80,869万元的范围对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债务的部分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上述3家公司分别在4,787,130.6元范围内承担一审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负担2,642,777.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
公司收到判决后,正在与专业律师就该案件筹划申请再审或申诉事宜,公司将继续通过合法渠道主张公司权利,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具体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决定根据上述二审判决结果,以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补充计提营业外支出人民币42,018.50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更正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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