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3-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战略合作,战略合作双方通过签署《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对合作领域及合作方式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该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合作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联监事:徐虹、吴奥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3-00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议案,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加表决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战略合作,战略合作双方通过签署《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对合作领域及合作方式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具体详见专项公告。
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详见专项公告。
关联董事:陈洪、李欣忆、钟道远、熊曙佳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情况: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 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23-005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引入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纸业”)作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事项,于2022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2022年11月3日,公司与建发纸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就战略合作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4日在法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落实战略合作,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建发纸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一、 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甲方: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2023年2月14日
(二) 合作领域及合作方式
建发纸业将在资源、渠道、产品创新等方面与宜宾纸业实现协同互补,谋求长期共同战略利益。未来根据双方的资源优势和实际需求在浆板采购、销售渠道、产品研发等方面进行深度战略合作,具体合作领域及合作方式如下:
1. 充分挖掘供应链优势价值,全方位优化采购方案
建发纸业作为宜宾纸业的重要供应商,向宜宾纸业提供进口化机浆原材料采购、报关及物流等服务,双方已建立良好互信的合作关系。建发纸业成为战略投资者后,双方可以在采购进口化机浆及其他关键原材料上形成更加稳固的合作关系。建发纸业可凭借自身在浆纸行业成熟的供应链体系助力宜宾纸业优化整体采购方案,提供“一站式”供应链服务,为宜宾纸业制定精细化采购流程,有效提高上市公司采购效率。
(1) 远期浆板采购
建发纸业为上市公司远期浆板采购提供开信用证服务,不收取代理费,并在不损害建发纸业利益的前提下帮助宜宾纸业降低相关保证金的支付比例,减轻宜宾纸业在营运资本方面的压力。根据建发纸业的金融服务经验,为宜宾纸业提供押汇、锁汇等服务,帮助宜宾纸业缓解资金周转压力,降低采购成本。面对宜宾纸业紧急的进口浆板采购需求,建发纸业通过换货交付方式向宜宾纸业提供货源,从而实现信息及时化、资源共享化、库存低线化、价格较低化目标。此外,建发纸业依托在期货实操上积累的经验,为宜宾纸业提供化机浆期货的盘面、建仓锁仓等实操培训。
(2) 现货浆板采购
建发纸业通过自身在纸浆供应链领域积累的资源,为宜宾纸业拓宽现货浆板的采购渠道,帮助宜宾纸业引进国内外大型优质纸浆供应商。建发纸业向纸浆供应商集中批量采购后,根据宜宾纸业的实际采购量,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将化机浆、阔叶浆、漂白竹浆及本色竹浆等现货浆板以更优惠的价格分销给宜宾纸业,协助降低宜宾纸业纸浆采购成本。建发纸业凭借其在现货领域积累的供应商资源与信息优势,在纸浆现货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下,帮助宜宾纸业稳定采购价格。此外,建发纸业可以应宜宾纸业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漂白竹浆板货源。双方可在浆板现货市场上进一步共享纸浆信息、纸浆库存,为宜宾纸业降低浆板库存占用,同时加快建发纸业浆板周转,降低库存仓储成本。
2. 客户资源拓展合作,市场渠道联动合作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建发纸业与宜宾纸业可以依托各自优势资源、市场渠道资源、管理体系优势,在客户资源拓展及客户网络共享、服务价值提升、区域市场拓展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
(1) 客户资源拓展合作
建发纸业为宜宾纸业推荐引进优质的头部客户,帮助宜宾纸业提升销售收入。宜宾纸业可借助建发纸业的渠道优势迅速拓展目前发展较为缓慢的海外市场,由建发纸业引进优质的知名海外客户。建发纸业聚焦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打造专注浆纸行业的产业互联网平台“纸源网”,可与宜宾纸业共享纸张市场大数据等关键信息,为宜宾纸业拓宽国内销售渠道提供信息化支持,从而进一步提升宜宾纸业原纸产品在华东、华南等发达地区(华东地区经济发达,客户群体富集且优质,纸品消费量居全国首位,华南地区纸品消费量仅次于华东地区)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品牌、营销与渠道联动,提升双方产品价值挖掘与精细化运作能力。
(2) 市场渠道联动合作
基于本次战略合作,建发纸业成为宜宾纸业竹浆原纸系列产品的经销商,双方可通过竹浆纸差异化的产品特色,协同市场及商业渠道,进一步挖掘现有业务潜力。宜宾纸业为建发纸业设定年度经销合作量与价格优惠进行挂钩考核的激励机制,充分保障建发纸业为上市公司分销全竹浆食品包装原纸与生活用纸原纸的积极性。
3. 丰富完善产品矩阵,迭代产品设计研发
建发纸业旗下生活用纸事业部,触达大量优质成品纸客户,掌握成品纸市场需求变化等最新的信息,结合宜宾纸业原纸产品的特点,帮助宜宾纸业精准地设计符合大众消费习惯的成品纸新产品。
宜宾纸业深耕制浆造纸技术近80年,有着丰富的竹、木多原料制浆造纸经验和技术,拥有四川省竹子制浆造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研究中心平台,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开发优势,在轻工行业领域,环保治理处于行内领先地位。
为适应未来市场、产品多变性,宜宾纸业与建发纸业将在产品战略和平台规划方面展开合作,充分利用建发纸业在全产业链的信息优势,助力宜宾纸业开展市场信息收集和市场细分工作,结合宜宾纸业产能和技术资源进行产品架构设计,聚焦市场需求为宜宾纸业提供高附加值产品设计方案。建发纸业全面参与到上市公司新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供应链支持,联合开展产品设计与开发指标管理以及产品开发体系建设工作,提升产品研发工作的经济性、时效性和差异性,提高新产品的适用性和客户满意度,增强宜宾纸业新产品设计与开发能力。
宜宾纸业可依托建发纸业在浆纸领域拥有的市场把握能力和触达全产业链的信息优势、渠道分销优势,充分利用建发纸业对纸浆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的洞悉,设计更加契合市场需求、引领行业创新的高附加值产品,例如“以竹代塑”类纸塑产品、具有高值化的竹基制品,并利用自有产能及技术资源进行研发与生产,丰富自身产品矩阵,增强竞争优势,及时响应不断变化的消费场景所催生出的新需求。宜宾纸业与建发纸业联合组建产品研发设计小组,制定工作目标、明确管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共享信息资源,把握时下前沿技术和市场信息。
(三) 补充协议的生效条件
1.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成立。
2. 本补充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 双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及有关补充协议(若有)生效;
(2) 乙方根据其与甲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完成认购甲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本条前款约定之条件有任何一项未成就的,本补充协议不生效。
二、 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相关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虽然公司已与战略投资者建发纸业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并就双方未来的合作领域、合作方式和合作目标等进行了约定,但不排除因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相关合作协议无法顺利履约的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建发纸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与建发纸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建发纸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战略发展需要,协议内容合法、有效,合作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 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五)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建发纸业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 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 2023-006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取得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宜宾市国资委”)《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转报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批复》(宜国资委[2022]153号),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现对本次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除上述主要修订事项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修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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