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1 证券简称:国泰君安 公告编号:2023-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2月14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截至2023年2月14日,公司收到全部17名董事的书面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在青岛、厦门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设立青岛分公司、厦门分公司,并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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