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1 证券简称:胜通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6月8日和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023年2月14日,公司收到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情况
容诚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新荣先生、张翔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怡女士工作调整,经容诚安排,拟将签字注册会计师更换为童苗根先生、高致祥先生,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更换为卢珍女士。
二、变更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先生,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茂股份(000850)、瑞纳智能(301129)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致祥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珍女士,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兴业材料(603928)、三六五网(300295)、洽洽食品(002557)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童苗根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致祥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卢珍女士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容诚出具的《关于变更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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