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8 证券简称:中国神华 公告编号:临2023-004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2月3日以电子邮件及无纸化办公系统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议程、议案等会议材料,并于2023年2月15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神华大厦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5人,其中贾晋中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出席。执行董事许明军、非执行董事杨荣明、独立非执行董事袁国强因公请假,其中许明军、杨荣明委托执行董事吕志韧出席并代为投票,袁国强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陈汉文出席并代为投票。执行董事吕志韧召集并主持会议,且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地上市规则和《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综合计划安排的议案》
1.批准公司2023年度综合计划方案;
2.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生产计划指标、投资方案总额在±20%的范围内做出适当调整。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经营计划安排的议案》
1.批准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安排;
2.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在±20%的范围内做出适当调整。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三)《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要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总经理 吕志韧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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