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巨万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巨万里先生、杨有新先生、张超先生、陈建先生、陈从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同意提名任世驰先生、祁康成先生、柳锦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巨万里薪酬标准为人民币105万元/年(含税),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及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建、陈从禹按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杨有新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不含税)。
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董事参加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实际任职期限确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管理及运营效率,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根据上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3月3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巨万里先生、杨有新先生、张超先生、陈建先生、陈从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任世驰先生、祁康成先生、柳锦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任世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将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晴女士、王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巨万里先生,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9月至1991年9月任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总公司人事部干部;1991年9月至1994年5月任中国电子器件工业总公司深圳分公司市场部西南片区经理;1994年5月至1999年11月任巨人通讯执行董事、总经理;1999年11月至2001年6月任国微科技行政人事部经理、董事会秘书;2001年8月至2013年11月任四川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20年3月任四川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巨万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3,383.26万股,占比42.29%;巨万里先生持有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0.13%的出资额,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103.18万股,持股比例为1.29%;巨万里先生在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比例为64.38%,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持股比例为2.50%。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巨万珍与巨万里先生为姐弟关系,巨万里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巨万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杨有新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4月至1996年3月任空军第一研究所发动机研究室工程师、总体组组长;1996年3月至1998年4月任原国防科工委科技部航空局参谋;1998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原总装备部军兵种装备部航空局参谋、副局长;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任军委装备发展部科研订购局正师职干部;2018年11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0年3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有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有新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有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超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9月至2003年8月先后任成都庆光电器总厂显像管车间工艺员、显像管车间工段技术主管、环形灯车间质保主任、军品研究所副所长;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任四川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四川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监事;2013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四川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84.91万股,占比6.06%;张超先生持有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8.50%的出资额,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103.18万股,持股比例为1.29%;张超先生在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比例为23.92%,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50%。张超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陈建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7月至2007年1月任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项目负责人;2007年2月至2020年3月先后任四川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系统部副经理、副总工程师兼系统部经理、总工程师、系统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截至目前,陈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43.76万股,占比0.55%;陈建先生持有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3.75%的出资额,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103.18万股,持股比例为1.29%;陈建先生在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持有比例为11.70%,中金公司-招商银行-中金公司天微电子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00.00万股,持股比例为2.50%。陈建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陈从禹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1997年12月任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广元飞机场项目经理部机务;1998年1月至1999年8月任隆昌至纳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机料部副部长;1999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南充至广安高速公路工程监理部办公室主任;2004年1月至2007年8月任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路桥项目经理部办公室副主任兼团支部书记;2007年9月至2020年3月先后担任四川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经理、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监事、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保密办主任;2022年1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陈从禹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2.54万股,占比0.16%;陈从禹先生持有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3.75%的出资额,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103.18万股,持股比例为1.29%。陈从禹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从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世驰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至1999年8月任四川工业学院管理系助教、讲师;2002年7月至2006年8月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在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2015年4月至2021年7月任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至2022年8月任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成都成保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9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四川菊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商投产融控股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任世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任世驰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世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祁康成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至1996年3月任河南安阳电子管厂助工;1996年3月至今任电子科技大学光电学院副教授;2020年6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祁康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祁康成先生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祁康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柳锦春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12月至2017年12月先后任解放军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2018年1月至今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现任四川科志人防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荣获“中国青年科技奖”、“江苏省中青年领军人才”称号,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截至目前,柳锦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柳锦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第二届监事会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晴女士,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国营卫光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主管;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任成都致力微波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4月任成都航电通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任四川天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科技总监;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科技部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科技副总监兼科技发展部经理。
截至目前,张晴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张晴女士持有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6.25%的出资额,南京皓海越信息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持有103.18万股,持股比例为1.29%;张晴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王燕女士,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成都顶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住贸工程机械有限公司)SOK区域管理;2013年2月至2015年8月任北京点越信息科技有限年公司重庆分公司行政部主管;2016年11月至2018年6月任成都华商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内勤部主管;2021年3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保密专员;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保密办主任、行政人事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王燕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燕女士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8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提高公司管理及运营效率,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根据上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后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等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马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1,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551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8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公司董事马毅先生在四川威比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比特投资”)持股50%,且担任威比特投资董事长、总经理,视为一致行动人,威比特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23,544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6544%,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8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公司董事马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比特投资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41,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15%。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截止2022年12月1日,马毅先生及威比特投资尚未进行减持。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收到董事马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威比特投资分别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截止2023年2月15日,马毅先生及威比特投资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64,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52%,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马毅先生及威比特投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董事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威比特投资根据公司发展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威比特投资根据公司发展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2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同意提名张晴女士、王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此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管理及运营效率,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变更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根据上述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9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3月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3日
至2023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4、议案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的时间,本次现场出席会议的人员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一) 登记时间:2023 年3月2日 (9:30-15:00)
(二) 登记方式:
1. 邮件登记: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将登记手续所需文件扫描件发送到邮箱twdzdbyx@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 “天微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
2. 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 登记手续所需文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提供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拟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注册证书公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需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请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侯光莉、杨芹芹
联系电话:028-63072200
电子邮箱:twdzdbyx@163.com
邮编:610200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公兴街道物联一路233号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