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2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董事会全体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4票赞成,5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李树雄先生、张国庆先生、张海涛先生、施晓晖先生、邹荣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预案。

  会议同意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预案。

  为了顺利完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如《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或其他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本次交易相关安排存在不一致之处,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及与本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相关的一切事项;

  二、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三、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政策变化及审批机关和监管机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方案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四、授权董事会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确认、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五、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市场变化、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询价、定价等有关事宜、办理新股上市的有关事宜、办理验资、信息披露等事务;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办理变更《公司章程》以及注册资本等各项登记手续;

  九、如果公司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要求的特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届时的市场环境并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可酌情决定是否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延期申请并在递交延期申请的情况下履行与此相关的文件准备、编制、申报、反馈、备案、审批等一切相关手续;

  十、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保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之下决定暂停、中止或终止本次发行;

  十一、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二、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在该《计划》中,2023年度计划投资额为52,563.00万元,包含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共6个,具体为新开工项目4个,续建项目2个。其中,公司2023年单笔计划投资为50,000万元、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属于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的续建项目(以下简称“200万吨项目”),200万吨项目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2月1日分别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057)。截止目前,200万吨项目已投入生产运营并按建设目标推进,续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收尾工程和已完工验收结算。

  该议案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2月14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给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预案。

  会议同意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2023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在该《计划》中,2023年度计划投资额为52,563.00万元,包含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共6个,具体为新开工项目4个,续建项目2个。其中,公司2023年单笔计划投资为50,000万元、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属于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的续建项目(以下简称“200万吨项目”),200万吨项目已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2月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告:2020-057)。截止目前,200万吨项目已投入生产运营并按建设目标推进,续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收尾工程和已完工验收结算。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7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3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安宁市工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3日

  至2023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后续还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3月2日(星期四)上午 8:30-12:00 和下午 1:30-5:00  2、现场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非自然人股东如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  姓名、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3、登记地点:云南省安宁市工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12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注意事项: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 李丽芬 彭建宇

  联系电话:0871-68758679 传 真:0871-68757603

  参会地址:云南省安宁市工业园区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邮编:650300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