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23年2月16日起,本公司将新增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开ETF,交易代码:159650)申购、赎回业务的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二、截至2023年2月16日,博时中债0-3年国开行ETF一级交易商名单如下: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1年8月20日发布的《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自2021年8月20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于2023年2月16日生效。2023年2月16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3)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以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2月16日起对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有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现将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 博时景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方案概要
(1)基金份额分类
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代码:003023);在投资者申购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代码:017904)。
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基金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申购、赎回数量限制以及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均与原有A类基金份额保持一致,但相关费率有所差异,如下表所示:
1)各代销机构对上述首次申购及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该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其他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等,本公司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者调整销售机构。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自本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业务进行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披露。
二、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
本次增加C类基金份额的修改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实质利益,该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2、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附件2:《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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