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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获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民士达,证券代码:833394,公司持有民士达91.38%股份。2023 年2月15日,民士达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5日出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2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index.html)的相关公告。

  民士达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风险,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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