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3-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文互联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式颁布及生效,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公司将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调整《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以使其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颖、董立国、陈楠、王巧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运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2、授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报事宜,根据相关规定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等;

  3、授权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4、授权签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及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

  6、授权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等事宜;

  7、授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验资手续;

  8、授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锁定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1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法规及政策变化(如后续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或其他新颁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注册意见及证券市场变化等情形,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投向和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

  12、鉴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系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由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式颁布及生效,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授权董事会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调整《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以使其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3、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4、授权董事会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工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唐颖、董立国、陈楠、王巧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了《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进行鉴证并出具《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3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力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了以下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尚未正式颁布及生效,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与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存在不相符之处,公司将根据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调整《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以使其符合正式颁布及生效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倪一婷、施舒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过半数,对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股东回报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定了《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进行鉴证并出具《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9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审核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16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3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3月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3月3日

  至2023年3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所有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所有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认定的与前述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登记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3月2日(星期四)09:30-11:30,14:00-16:00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5层证券事务及投资部

  联系电话:010-87835799

  电子邮箱:info@zwhlgroup.com

  邮政编码:100022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

  出席会议时应出示登记文件的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3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