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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谷烽火”)持有上市公司4,34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5.7029%。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光谷烽火持有上市公司3,802,010股股票,持股比例4.996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2月15日,公司收到光谷烽火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票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告知函》以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光谷烽火于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安博通537,990股股票,减持后持有安博通股票3,802,01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9960%。

  3、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备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光谷烽火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6日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 安博通

  股票代码  : 6881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住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0幢三层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科技园10幢三层

  股份变动性质: 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 2022年2月14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博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光谷烽火于2022年11月17日提交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61,009股,减持期间为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光谷烽火已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减持537,9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069%。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340,0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票的5.702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4,340,000股减少至3,802,010股,持股比例由5.7029%减少至4.9960%。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方式减持安博通的股票,合计减持537,990股,减持后持有安博通股票3,802,01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96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3年2月14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3年2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光谷烽火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期: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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