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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8版)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10版)

  

  (上接C8版)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108,032.70万元,累计折旧为75,351.85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3,119.40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9,561.45万元。公司固定资产主要是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

  2、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持有82处房产,其中66处房产已办理房屋权证,已办证房屋面积合计为61,047.32平方米。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尚有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建筑面积共计4,043.40平方米,占公司自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6.21%。

  (二)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地质成果、矿业权出让收益、软件等。

  1、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及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共有42宗,使用面积共计184.22万平方米。

  (2)临时用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临时用地的方式共使用3宗土地。

  (3)租赁土地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租赁使用土地的情况

  2、采矿权和探矿权

  (1)采矿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采矿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2)探矿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探矿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3、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拥有任何的注册商标,存在2项正在申请的商标,该项商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前次申请第一项商标由于与其他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商标近似原因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现已于2022年7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正在审理过程中;2022年6月16日,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第二项商标的注册申请,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正在注册审核中。

  4、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30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15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资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备案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3)排污许可证及排污登记

  根据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0年1月1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公告》(公告〔2020〕1号),公司从事铁矿采选的相关子公司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4)取水许可证

  伊吾宝山《取水许可证》于2021年1月14日有效期届满,伊吾宝山已与伊吾县泽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水合同,未来由其向伊吾宝山供水,故不再办理《取水许可证》。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021年9月8日,宝顺新兴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新交运管许可喀字653101002798号),有效期至2025年9月7日。

  (6)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天华矿业原取得的安全标准化证书((新)AQBKⅡ0407)已于2021年11月有效期届满,天华矿业已提交安全标准化证书的续期申请,并已完成了尾矿库二级标准化、选矿厂二级标准化、地下开采二级标准化的创建和自评工作并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了定级评级申请,新疆自治区安全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已受理天华矿业的评审申请,因2022年度《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办法》处于重新修订及意见征集过程中,天华矿业已接到通知在最新“办法”确定后逐步开展自治区内企业的现场评审工作,故目前正在办理续期手续。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

  (1)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宝地投资,宝地投资主要通过子公司开展业务经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宝地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间接控股东为新矿投资集团,新矿投资集团主要通过子公司开展业务经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新矿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2022年8月,宝地矿业收购哈西亚图矿业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哈西亚图矿业所属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是以铁为主,并共生或伴生少量金、铜、锌等其他金属元素的多金属矿。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尚在建设期,预计2025年投产,其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具体分析如下:

  ① 哈西亚图矿业储量及未来主营业务产品

  根据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各类矿石的储量如下:

  根据宝地矿业及哈西亚图矿业出具的《关于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选矿工艺流程及销售尾矿暨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未来投产后,哈西亚图矿业将磁选、浮选等工艺环节结束后得到的含有金、铜、锌元素的尾矿以市场价格对外销售,哈西亚图矿业自身将不会从事金、铜、锌矿资源的后续选矿加工业务,不会生产及销售金精粉、铜精粉及锌精粉产品。同时,由于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尚处于建设期,后续在不发生同业竞争的情况下,哈西亚图矿业公司可以根据监管部门的政策变化、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对上述工艺流程进行调整完善。因此,未来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投产后,主营业务仍为铁矿石的采选业务,主营业务产品仅为铁精粉。

  ②哈西亚图矿业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报告期内,新矿投资集团控制的金源矿冶主营业务为有色金属采矿、选矿、铜精粉销售等,主营业务产品包括金银铜精粉、铜精粉,金源矿冶控股子公司邦泰矿业主营业务为金矿、锑矿的勘探、开发及销售,主营业务产品包括金精粉、锑精粉。哈西亚图矿业未来投产后主营业务仍为铁矿石的采选业务,与金源矿冶、邦泰矿业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根据《首发若干问题解答》问题十五关于同业竞争问题的判断原则,具体分析如下:

  A.哈西亚图矿业未来投产后主营业务与关联方不同

  根据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选矿工艺流程,经磁选、浮选等工艺环节后可将共生及伴生的金、铜、锌等与铁有效分离,得到含有金、铜、锌元素的尾矿,该部分尾矿须经后续浮选再加工才可产出金精粉、铜精粉、锌精粉。根据宝地矿业及哈西亚图矿业出具的《关于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选矿工艺流程及销售尾矿暨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未来投产后,在生产铁精粉过程中,将磁选、浮选等工艺环节结束后得到的含有金、铜、锌元素的尾矿以市场价格对外销售,哈西亚图矿业自身将不会从事金、铜、锌矿资源的后续选矿加工业务,不会生产及销售金精粉、铜精粉及锌精粉产品。

  本次收购前,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铁矿石的采选业务。本次收购完成后,发行人及哈西亚图矿业主营业务仍为铁矿石的采选业务,未发生变更,不涉及从事金、铜、锌矿资源的后续选矿加工业务;发行人对外销售尾矿不属于其主营业务,该部分尾矿收入不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仍主要为铁矿石采选业务。

  因此,哈西亚图矿业未来投产后主营业务产品仅为铁精粉,不生产及销售金精粉、铜精粉、锌精粉,与关联方主营业务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

  B.哈西亚图矿业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主营业务等方面与关联方相互独立

  哈西亚图矿业原股东为青海鼎世地矿有限公司及青海常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青海省核工业地质局,现为宝地矿业全资子公司,拥有的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尚在建设期,与金源矿冶及邦泰矿业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方面相互独立;哈西亚图矿业未来投产后宝地矿业及哈西亚图矿业主营业务仍为铁矿石的采选业务,与金源矿冶及邦泰矿业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相互独立。

  C.哈西亚图矿业主营业务与关联方不具有替代性、竞争性,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

  由于哈西亚图铁多金属矿尚在建设期,哈西亚图矿业目前暂无实质性业务,未来投产后主营业务仍是铁矿石的采选业务,未来销售的含有金、铜、锌的尾矿不属于发行人主营业务,与金源矿冶及邦泰矿业销售的金精粉、铜精粉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不同,且根据金源矿冶及邦泰矿业出具的承诺,其未曾出现销售金矿石、铜矿石、锌矿石及含有金、铜、锌尾矿的情形,未来也不会直接销售金矿石、铜矿石、锌矿石及含金、铜锌尾矿,因此,哈西亚图矿业主营业务与关联方不存在替代性、竞争性,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

  综上所述,宝地矿业及哈西亚图矿业目前及未来主营业务均为铁矿石采选业务,与金源矿冶、邦泰矿业等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同,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主营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主营业务与关联方不具有替代性、竞争性,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不构成同业竞争。

  (2)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①新疆国资委及其控制的企业基本情况

  新疆国资委控制的一级企业的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新疆国资委出具的确认函,截至2022年6月30日,新疆国资委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新疆国有企业的总资产为7,286.94亿元、净资产为2,831.0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1,818.43亿元、净利润为64.95亿元。

  ②新疆国资委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新疆国资委,新疆国资委作为政府部门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上市公司西部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黄金”)曾存在铁矿石采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A.西部黄金基本情况

  B.西部黄金铁矿石采选业务情况

  西部黄金以黄金采选及冶炼业务为主,但其子公司西部黄金哈密金矿有限责任公司曾存在铁矿石采选的业务,曾经拥有一个铁矿采矿权和一个铁矿探矿权,均已于2017年到期注销,目前已不存在铁矿采矿权和探矿权。报告期内,西部黄金仅在2019年存在少量铁矿石业务收入,2020年以后已不存在铁矿石业务产生的收入,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a.西部黄金曾经拥有的铁矿采矿权及探矿权

  b.2019年-2020年,西部黄金铁矿石业务收入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综上,①西部黄金曾存在铁矿采矿权、探矿权以及铁矿石业务产生的收入,但西部黄金以黄金采选及冶炼业务为主,且铁矿相关权证已于2017年到期注销,铁矿石收入占比较低,2020年以后已不存在铁矿石业务产生的收入,与发行人不存在经营相同业务的情形,且不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②由于发行人董事胡建明兼任西部黄金副总经理、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新矿投资集团总会计师宋海波兼任西部黄金董事,使得西部黄金构成发行人的关联方,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新疆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亦未在该等企业占半数以上董事席位,因此,发行人与新疆国资委控制的除西部黄金以外的其他企业不构成关联方,且新疆国资委主要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新疆国家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不实际从事经营业务,也不会干涉监管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决策,同受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会因此形成利益冲突或利益倾斜;③新疆国资委出具《确认函》,确认新疆国资委控制的企业中,均未拥有铁矿相关的采矿权或探矿权,未实际从事铁矿石的开采、选矿加工和铁精粉销售,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③新疆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其他非关联企业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

  除控股股东宝地投资、新矿投资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外,新疆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其他非关联企业与发行人的交易情况如下:

  A.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疆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其他非关联企业发生的采购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B.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新疆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其他非关联企业发生的销售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C.发行人与新疆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其他非关联企业交易的决策程序合规性、定价公允性

  发行人与新疆国资委及其控制的其他非关联企业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为规范公司的日常业务,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招投标管理办法》,在客户、供应商的选择以及合同签订、合同价款结算方面遵守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

  2、原受托监管机构新疆地矿局控制的企业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新疆地矿局为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业务范围为:地质勘查业务管理、地质勘查报告审查与评估、地质勘查队伍管理。

  (1)原受托监管机构新疆地矿局控制的企业拥有的铁矿类采矿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原受托监管机构新疆地矿局控制的企业拥有的铁矿类采矿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铁矿采矿权均已过有效期,且已全面停产,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新疆地矿局、地质六大队于2021年11月6日分别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新疆地矿局作出承诺:

  “①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单位、企业拥有的铁矿类采矿权如下:

  ②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单位、企业拥有的铁矿类探矿权如下:

  ③除上述已列明的采矿权、探矿权外,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单位以及本单位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单位、企业不存在其他铁矿类矿业权(包括但不限于已停产未注销、已过有效期正在办理延续、已申请但未取得相关权利证书的铁矿类采矿权及探矿权)。

  (下转C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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