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7 证券简称:利柏特 公告编号:2023-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彭远卓为项目合伙人、俞翔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其超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杨建平为项目合伙人、俞翔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磊为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分别为杨建平、俞翔和周磊。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建平、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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