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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养老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2月1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7日

  中欧预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欧预见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3年1月18日起生效,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若该日历年度不存在对应日的,则为对应月度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此后的每个工作日为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开放日。根据《招募说明书》约定,本基金将自2023年2月20日起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下同)。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 日常转换业务

  4.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4.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4.2.1 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及转换范围

  本公司已开通本基金和下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及具体转换办法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

  4.2.2 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日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上述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相关基金转换时除外)。

  4.2.3 转换业务规则

  本基金仅可与本公司旗下上述FOF基金进行转换,不可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进行转换。

  转换规则如下:

  1)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开放期内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视作两个不同的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另一只基金,每类基金份额单笔转出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转出该类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在《招募说明书》(含更新)或相关公告中约定的最低保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类基金份额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6)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7)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的规定。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8)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已开通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每期定投申购金额起点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其他销售机构的最低定投起点金额高于上述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

  5.2 定投业务安排

  (1)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另见相关公告)。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注册登记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的具体办理程序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楼;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8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2 其他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逐步降低整体组合的波动性,并实现风险分散的目标。本基金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小,但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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